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简称联动方案),正式建立全省道路客运(农村客运除外)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简称油运联动机制)。按照方案,广东公布的0#柴油(Ⅲ)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0.8元/升的整数倍时,启动油运联动。
据了解,油运联动机制采取“稳定基价、同向联动、合理分担”的原则,以国Ⅲ标准0#柴油最高零售价均值5.73元/升为基数价格,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0.8元/升的整数倍时,启动油运联动机制。按照方案,最高零售价每上调或下调0.8元/升,道路客运票价相应加收或减收0.01元/人·公里燃油附加费。
当最高零售价达到启动或终止油运联动的条件时,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在广东价格信息网和广东省道路运输网上予以公布。同时,联动方案明确规定,各客运企业严格按照公布的征收标准执行,且燃油附加费仅用于补偿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道路客运成本增支的费用,客运站应全额结算给运输承运人,凡燃油附加费调整前已预售的班车客票,不再按实行燃油附加费调整补(退)差额。
省物价局表示,此举是为配合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及时疏导道路客运企业燃油成本增支压力。(孟庆利、岳佳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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