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对于电价的管理趋势看,有分析指出,对工业用电将主要采取差别电价,而对居民用电则采取阶梯电价。近期,市场传言称,发改委将于2010年二季度推行阶梯电价。但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应该会在三四季度。
无论如何,阶梯电价改革已经渐行渐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4月末已经明确表示,实行阶梯电价是一个既定的思路,正在坚定不移地推进。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长期实行低价策略。去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而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倍至2倍。
而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平均电价,即无论用电量多少,均采用统一价格。此种价格机制存在很大弊端:用电越多、经济条件越好的居民,享受的补贴越多,而经济条件越差、用电越少的居民,享受的补贴越少。
曹长庆表示,“因为节能减排,现在的居民用电是补贴的。耗电越多补贴越多,所以实行阶梯电价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分配”。
“但是推行阶梯电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度的把握也需要慎重考虑。”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改革就要照顾到大多数家庭的实际需要,尤其是要妥善地处理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据了解,全国拟推出的阶梯式电价改革将居民用电分为三个阶梯,分别是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
“我们的目标是要各地积极研究居民用电方案,具体怎么实施,何时实施,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提出可操作性方案,并且履行严格听证程序后逐步推开。”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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