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将推广12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到年底实现全部公共服务机构和居民家庭绿色照明。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公共服务机构更换高效照明产品时,要求必须收回90%以上被更换的废旧光源。废旧光源由企业回收后,统一到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由政府出资进行无害化处理。
2004年起,北京市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此后三年内推广了18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大量高效照明产品的更换,随之而来的是废旧光源的处置成为突出问题。据了解,荧光灯等电光源产品所含的汞、铅和砷等元素都是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的有害物质。一只普通T8直管荧光灯,其中汞含量通常在5毫克至10毫克。
2007年开始,北京市绿色照明工程增加了一项内容:回收废旧光源。废旧光源由企业回收后,统一到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由政府出资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政府对每只废旧光源无害化处理费补贴1元。
“2007年和2008年,北京市对于废旧光源处置已经补贴160万元。”北京市发改委环资处负责人介绍说,2009年回收数字还在核验,补贴数额没有最终确定。随着回收数量增加,补贴肯定会相应增加。
新节能灯,政府给予补贴价格低廉,市民购买积极;废旧光源,政府掏钱处置,回收却不踊跃。尽管各个社区在“1元节能灯”领取现场专门设有废旧光源回收箱,可回收率不足一成。“有的家庭认为废旧光源还能使用,替换下来留着今后用,不愿意被回收。”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相比居民回收意愿低,公共服务机构废旧光源回收通常在70%左右。“我们希望除了正常损耗,至少能回收90%的被更换废旧光源。”市发改委负责人说。废旧光源回收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从国外的经验看,一方面需要建立回收网络,通过补贴鼓励人们替换;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随意丢弃废旧光源,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
参与互动(0) | 【编辑:梁丽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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