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起草的《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示范文本,自昨日起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由于过去供、用气双方之间往往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内容简单,既不利于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当发生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时,又难以追究供气企业责任,导致用户蒙受巨大损失。针对此类情况,文本征求意见稿从维护供、用气单位的基本权益出发,结合本市发生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纠纷和安全事故案例,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供气企业和用气单位各自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违约责任。 记者 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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