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调整风声不断 民营加油站夹缝中生存艰难(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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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油调整风声不断 民营加油站夹缝中生存艰难(3)
2010年04月07日 10: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关人士认为,油源充足的情况下,民营加油站除了从价格、成本上竞争,更应该从规范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和不断提升服务上下工夫,逐渐发挥自己的优势。民营加油站经营者也逐渐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在品牌建设上做了许多努力。记者了解到,各个民营加油站都有自己独特的方法,比如消费200元以上的车主,油站会免费赠送一盒纸巾或两瓶矿泉水;创立员工优化机制,每月评选出最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如果有客人投诉的员工,投诉一次就罚款100元。“尽管如此,很多人看不到这些,只知道我们不是大品牌,是个小企业,我们虽然做了很多的努力,也许只能换来一点点的成效,但这是必须经历的阶段,民营油站的品牌建设之路不会是短暂的,而是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上述民营加油站老板感慨地说。

  记者认为,其实,不论民营也好,国营也罢,只要能保证质量、服务到位,就一定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与青睐。民营加油站未来的生存空间是乐观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民营加油站应该联合起来积极应对挑战,未来生存发展之路总会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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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石油市场改革开放,政府号召民间资本进入石油市场,大量民营企业形成规模。

  ●1994年,国家放松成品油批发市场准入限制,民营资本抢得先机经营加油站。据统计,1998年全国民营石油流通企业有59640家,其中批发企业3340家,约占全部石油批发企业的33.4%;加油站56300家,占全部加油站数量的56.3%。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贸委等八部门的“38号文”,规定除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之外,不允许独立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存在,将成品油批发权集中于两大石油巨头手中。

  ●2004年,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国内成品油零售市场正式向外资全面开放,外资公司可以在国内大量销售自己生产的成品油。

  ●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非公经济36条”,明确允许非公资本进入电力、铁路、石油等行业和领域。

  ●2006年,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宣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开放中国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2007年,商务部正式下发《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对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外资企业申请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08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两大集团采取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对民营企业的重组,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同时保持民营石油企业的合理利润。(记者 蒋薇 实习生 闫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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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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