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下称《办法》)于3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重庆将对全市200多万辆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测,并发放环保标志,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重庆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20%的速度快速增长,2009年底的机动车总量已经达到了219万辆,主城区达到了55.8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对城市大气质量影响日益加重。监测表明,重庆主城区主干道两侧空气中85.5%的一氧化碳、36.6%的碳氢化合物、86.3%的氮氧化合物均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占主城区空气尘埃污染的10%—15%。
根据《办法》规定,重庆市将从新车登记、在用车定期检测、环保标志管理、对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对不达标车辆禁行等方面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国正介绍,相对以前的《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新《办法》新增和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制度,即在用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的同时必须进行排气检测;二是重庆对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合格后,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三是在用机动车如果没有按规定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必须两个检测同时合格,才能通过年检。
据悉,按照《办法》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重庆主城区将从4月1日起对机动车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排气。(根林)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