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9时16分报道,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从4月1日开始,国内航油价格每吨下调10元,航空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同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比率比原来降低了3.1%。
2010年第二季度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价调整为每吨5200元,上季度是5210元,调整后降低了10元,这一价格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至2011年3月31日止。
航空燃油目前是航空公司最大的成本消耗,国航、东航、南航这三大国有航空公司的航油成本都已超过总成本的40%,而由于南航80%的航线为国内航线,每次受国内航油价格调整的影响也最大。此次燃油价格的降低,将使航空公司降低采购成本。
在调整航油价格的同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降低了3.1%,根据新规定,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818元。计算燃油附值加有一个比较复杂的计算公式,根据公式,调整后800公里以内的燃油附加四舍五入后是23.9元,目前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统一收取标准是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根据新公式计算出的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燃油附加的最高标准四舍五入后是44.81元,此前800公里(含)以上,每位旅客收取的燃油附加费是50元。(记者汤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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