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月31日消息,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从2010年1月1日起停征。国家利用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公布2009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基金目录》中所列政府性基金项目为截至2009年12月31日,按规定程序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向社会征收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资金、附加、专项收费),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
此外,经国务院批准,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和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政策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和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转入一般预算管理,并相应取消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和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项目。(记者 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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