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目前现状看,未来天然气要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支柱之一,在提高产量和供应量上,还有很大上升空间。据统计,2009年全世界天然气平均消费在能源消耗总量中的比例为24.14%,而我国仅为3.63%。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大范围长时间低温严寒引发的“气荒”使天然气供应问题凸现,说明天然气行业欠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瓶颈,甚至已经是影响民生的重大问题了。
天然气发达市场的历史经验表明:开放的市场、多元化充分竞争的产业结构是促进天然气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天然气供应安全的最好保障。成功的案例有:
市场开放使巴西摆脱“缺油少气”:与我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从1997年起对民营资本和外资全面开放石油工业。目前,在巴西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的公司达到46家,本土公司和跨国公司同台竞争。巴西政府作为油气资源的拥有者,通过税收和资源费等享受了稳定的收益;同时,巴西石油天然气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从石油净进口国转为净出口国,油气供应安全得到保障。
充分竞争使美国“气足价廉”:美国通过多年的改革和立法,天然气产业已形成产业上中下游多元主体参与、充分竞争的格局,合理有效地配置了天然气资源。美国天然气价格低于我国。2009年12月8日在纽约期货交易(NYMEX)所购买2010年1月的Henry Hub天然气基准价格为4.586美元/百万BTU,仅折合人民币1.044元/立方米。据美国能源信息署统计,到2004年美国有超过8000家企业从事天然气勘探开发;美国前十大天然气公司中,有6家是专注天然气或主要以天然气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此外,从事天然气输送的管道公司多达160家;从事天然气分销企业1200家;还有大量从事交易、技术服务、研发,以及建设经营地下储气库和LNG设施的公司。
放松管制使日本供气“安全大增”:近5年来,日本全面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243家大小能源公司经营天然气管道及供气业务,众多公司的竞争降低了用户价格,提高了天然气利用效率,实现了节能减排。不仅如此,日本为了应对高气价,还与印尼、澳大利亚、俄罗斯、卡塔尔等全球7个国家有日资参股的天然气田、LNG(液化天然气)工厂签署长期采购合同,一些合同长达20-30年。这既保障了安全,也稳定了价格。
综上所述,我国要实现天然气大发展,可以借鉴成功市场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利用全球的技术、资源、管理和投资。
抓住机遇引进LNG资源。美国发现大量页岩气,降低了对中东LNG需求;同时全球金融危机使LNG出现世界性供大于求,这为中国大量引进资源创造了机遇。上海与中海油合作建设的LNG接收站在缓解今冬的气荒中,起到了巨大作用。LNG便于储运,对于解决当前供气安全十分有效,应鼓励沿海城市、城市燃气企业有计划引进LNG,签定更多的长期协议。
研究增加地下储气库建设。由于季节变化,全球天然气供求都存在季节峰谷差,其对策主要为兴建地下储气库。目前,全球30多个国家已建设了600多个地下储气库,库容3332亿立方米,占全球年3万亿立方米消费量的11%;而我国至今仅建了6个库,库容20亿立方米,占我国年900亿立方米消费量的2.2%。储气设施不足,直接威胁到全国的供气安全,应该从技术和资金上找出滞后的原因,对地下储气库进行公开招标建设,控制造价,降低运营成本,引进民间资金和外资参与建设。
制定政策法规规范天然气行业准入,促进公平竞争。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天然气供应是“单气源、单管道、无地库”,管网互不相连,三大石油公司的管道、LNG接收站互不开放,市场准入混乱。应尽快出台《天然气行业管理条例》和《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范从井口、净化厂、长输管道、储气库、LNG接受站等设施到城市门站的准入关系;实行管道相互联网,对管道采用强制性准入,凡符合标准的天然气均有权利进入管道,并通过管网进行销售。
鼓励支持成立专业天然气公司,开放中上游市场。石油和天然气是两种非常不同的业务,以石油为主业的公司通常都“重油轻气”。以美国为例,美国现在大量气井是专业化的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完成的,这些专业公司改变了天然气市场的格局,创造了大量新资源。确保我国天然气供应安全,关键也是立足于国内资源。由于天然气需要长期稳定的投资经营,我国也应借鉴经验,大力发展专注于天然气或主要以天然气为主营业务的公司,鼓励更多的中外企业参与国内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和技术创新,投资建设输气管网。国家应对地质资料实现开放,对规划长输管道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对天然气管道实现强制性准入,任何企业都有权利通过长输管网进行输气,实现管网两侧的多边自由交易格局,促进天然气产业中上游发展。
逐步放开天然气价格管制。只有天然气价格能为市场广泛接受,才可能实现天然气的大发展。如果价格过高,一些优质用户就难以转用天然气,用气结构就难以优化,天然气企业的经营收益也难以保障。在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的同时,要逐步放开天然气价格管制,鼓励市场化的长期合约机制,使供需双方实现充分交易,相互承担长期义务。(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董事长 张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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