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8:30—9:30“地球一小时”不开灯活动中,中国几十个城市的地标性建筑也参与了相应活动。这场旨在环保节能的全球性民间倡导活动,虽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环保节能和低碳生活意识的形成,但业内人士认为,发展低碳经济不能仅靠民间呼吁,政府积极干预不可或缺。
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傅志华在日前召开的“博士山低碳财税政策论坛”上提出,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干预。比如目前正在推进的节能减排就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成本高、投资风险大、产品市场推广存在障碍等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各种政策工具,包括综合运用必要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弥补市场不足,引导和推动节能减排。
傅志华说,运用财税政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在发达国家有着广泛实践。国外政府强调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示范、激励作用,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手段具有多样性、系统性、规范性、稳定性,并特别强调积极营造社会公众参与低碳事业的政策氛围。
他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低碳经济的规律及财税政策发挥作用的特点与发展趋势,最大限度地发挥财税政策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计金标指出,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国际社会一个热点问题。因此研究如何通过经济手段限制造成全球变暖主要原因之一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已是各国关注的焦点。中国于2009年11月26日正式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决定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
有关专家称,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提出这么清晰的量化目标,显示了中国积极推进哥本哈根气候谈判的立场以及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所做的重大承诺。
但二氧化碳减排是迫切和长期的任务,是否应该对二氧化碳征税,应采取什么方式来征税,税制要素应如何设计等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从而出台相应的针对性对策,使节能减排行动目标真正提上日程。
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长丁兰认为,近年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环境代价,为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抑制生态环境恶化,我国在税费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环境,从表面来看,我国绿色化税制构建相当成功,但从实质来讲,真正意义的环境税费在中国只有排污费一种,其他税种不是以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税收手段对环境保护作用并没发挥出来。
丁兰建议,保护环境必须借助政府力量,用税收手段促使环保趋向良性循环。同时税收改革应着眼于整体税制的结构调节,在开征环境税种、改革现有税制时应遵循公平和效率原则、调节原则、整体税制绿化和循序渐进原则。她强调,在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到保护环境,又不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形成一种“绿色”税收体系,使低碳革命真正成为现实。(记者 林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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