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半路“杀”出的民营企业,在全国公共事业“国退民进”运动中,“垄断”了河南省洛阳市的燃气市场。
然而接下来,这家名为新奥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奥燃气”,HK.2688)的香港上市公司,却接连遭遇到令人尴尬的两难现实:一方面由于西气东输一期工程绕开洛阳,导致气源不足,不得不从外地运输昂贵的罐装天然气;另一方面,当地发改委制定的燃气指导价格虽然已经奇高,但仍难以弥补新开发投资所带来的建设成本。
压力之下,由新奥投资控股51%的新奥华油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奥华油”)开始动用自己作为“垄断者”的权利。
“兑水”燃气
“谁都知道洛阳的燃气价格是全河南最高的,甚至在全中国也是比较高的,没办法,被新奥垄断了,政府也不管。”洛阳当地的一位出租车师傅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抱怨。
据记者了解,以居民用气来计算,洛阳平均用气价格是每立方米2.6元,比郑州的1.9元和北京的2.06元都高。即使这样,新奥华油还是在居民使用的天然气中混合了煤层气。
“在一般适用条件下煤层气热值只有5500大卡左右。用5500大卡左右的热值充当8700大卡左右热值的天然气,成本大大下降,但用户交纳的费用还是买8700大卡左右热值天然气的费用,算起来每个用户每月就要多交纳10元左右。”洛阳珠江小区住户李原(化名)认为,倘若有些小区的天然气煤层气的比例偏高或者干脆全部用煤层气代替天然气,这样用户每月就要多交纳20元到30元的费用。
算下来,洛阳的居民用户每年要多交纳250元左右的燃气费用,而这部分多交纳的费用显然就成了新奥华油的收入。那么事实是这样吗?
新奥华油副总经理周西敏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坦陈,新奥供应的燃气确实季节性地混合了煤层气,只要在城市民用燃气规定的热值不低于8200大卡范围内,混合煤层气是不违反政策的,“当然,煤层气的成本比天然气稍微低一些,但决不是像李原说得低那么多”。
据记者了解,2009年度新奥华油管输天然气的成本从4月到10月是每立方米2.93元,11月是3.14元,12月是3.47元,平均每立方米3.18元。“对洛阳的用户只收2.6元,倘若不混合点煤层气,新奥华油就支撑不下去了。”周西敏表示。
8160万换20亿
事实上,新奥华油当初成立时,其控股方新奥燃气原本以为自己是占了个大便宜的。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在2005年洛阳燃气总公司和新奥燃气成立合资公司之前,洛阳的燃气管道布局基本上已经完成,大的商业用户也非常稳定,洛阳燃气总公司即将进入成本回收阶段。
2005年10月28日,在洛阳市燃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由洛阳市燃气总公司与新奥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油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合资股份制企业——新奥华油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6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奥燃气占51%的股份,由洛阳市公用事业局100%控股的洛阳市燃气总公司占30%,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占19%。2006年4月29日,合资公司正式挂牌运营。
“按照股权比例分摊出资额,新奥差不多掏了8160万元。”周西敏说。合资公司开始运营后,新奥燃气基本上就再没有投资了,事实上它接盘的是一个运营相对稳定的燃气公司。
调研显示,洛阳的天然气市场将有20多亿元的市场规模。洛阳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每年有2000多亿元的产值,在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综合产值排名前50位。
也许是觊觎这个诱人的市场,新奥燃气早在2003年,就开始接触洛阳公用事业局,当时周西敏还是公共事业局的一个科长。
“事业局领导是不同意成立合资公司的,但新奥的代表既然来了不能不接待吧,于是我就作为公用事业局的代表接待了新奥代表并表达了领导不同意的想法。”周西敏回忆起7年前初次接触新奥时还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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