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密度变化,从3月1日零时起,长春市成品油价格再次变动。其中93#汽油价格由最高限价6.26元/升,下调至6.2元/升。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影响成品油密度的情况,在重量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长春市从3月1日零时起,对全市区域内加油站的升付油价格进行周期调整。
调整之后,长春市场上各型号升付油最高零售限价均比近期有所下调。其中,90#汽油零售价格由5.85元/升下调至5.82元/升,每升下调0.03元。93#汽油由6.26元/升下调至6.2元/升,每升下调0.06元。97#汽油由6.85元/升下调至6.76元/升,每升下调0.09元。-20#柴油由6.72元/升下调至6.65元/升,每升下调0.07元。-30#柴油由6.80元/升下调至6.75元/升,每升下调0.05元。-35#柴油由6.92元/升下调至6.87元/升,每升下调0.05元。另外,+5#柴油价格下调至5.89元/升,0#柴油价格下调至6.03元/升,-10#柴油价格下调至6.33元/升。
据悉,此次公布的升付油零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各加油站可在规定幅度内自行向下浮动。在执行本周期公布的成品油密度值期间,遇有国家调整成品油重量价格时,各成品油经销企业可按公布的同类成品油密度自行换算以升付油价格。对违反此规定价格的行为,省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记者鲁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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