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提前供暖至少补0.41元/m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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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企业提前供暖至少补0.41元/m2
2010年02月10日 11:2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市2009-2010年供暖季因降温提前供暖。记者昨天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针对提前供暖的企业,本市将在春节后发放供暖补贴,目前初步确定政府将按照至少0.41元/平米的金额予以补贴。

  昨天,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统计结果显示,今年提前供暖的供热面积有3亿多平米,对此,全市将实施政府直接拨款补贴的形式。补贴资金额度将按0.41元乘以企业相应的供热面积所得。“这部分资金将全部由政府来承担,考虑到供热企业的资金压力,我们现在还提倡各区县另出一部分资金给予补贴,也就是供热企业最终获得的是至少0.41元/平米补贴。”

  针对供热补贴为何不跟提前供暖天数挂钩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各区县都有供热单位的详细供热记录,供热补贴虽然不明确跟提前供暖的天数挂钩,但根据各区县记录情况,供热天数多的企业都将多获得供热补贴。如11月1日就点火,2日暖气就热起来的供热企业,除获得市里0.41元/平米的补贴外,还将获得区里财政拨付的额外补贴,这部分资金根据各区县情况制定标准。

  市容委方面表示,目前的补贴方案正准备上报市政府。预计最快在春节后开始发放补贴,供暖结束即3月15日前发放完毕。(记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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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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