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电场限电达1/3 电网或应承担更大责任(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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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电电场限电达1/3 电网或应承担更大责任(2)
2010年02月10日 10:55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微观来看,以中广核为例,去年风电场不能上网时间最长的已经达到8个月之久,造成的损失比较大。特别是冬季。本来是风力发电的主要时期,由于限制风电,最大的负荷只能达到60%。

  在造成风电并网难的因素中,哪个是最主要的,谁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各方争论从未停止过,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多数意见不见得是客观独立的,而更多地代表本利益集团的需要。电网公司每每成为焦点,指责和为其打抱不平的声音此起彼伏。

  应该承担的责任

  众所周知,为接入新能源电力,电网公司做了很多工作,诸如制定并网标准,研究并网技术等,但业内大多数人士认为这些工作的步伐还应更大一些、更快一些。为什么没有达到更大更快呢,主要在于电网公司的认识高度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待提高。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吴贵辉曾说:“电网公司必须要适应当前的国际潮流、社会潮流,要为这些新的能源提供服务、提供支持。等待、后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积极地探索来解决这个问题。”

  长期以来,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被提到应有的高度。风电存在随机性、间歇性、可调度性低等特点是客观现实,电网公司不能因为风电固有的特点而少承担其社会责任,长此以往,电网公司很难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并且社会责任是发展变化的,所以要在发展和变化中看待工作、看待成绩,看待所做出的努力。

  此外,电网公司对发展新能源的认识还未达到应有的高度。要是能像认识建设坚强的特高压电网、建设智能电网一样看待一样部署,问题就远没有那么难以解决了。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说:“大家真的从国家民主这个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出发,抛弃一些企业的小算盘,(风电并网问题)可以解决。我觉得这是一个我们需要很好考虑的事情,并且这个事情可以解决,没有解决是没到火候。我们的发展面临着一些资源环境问题,必须要做出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跟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合拍、相一致,不会落伍。”

  当然社会要给电网公司一定的时间,电网公司也要有紧迫性。国家也要给电网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和投资支持。但是电网公司确实要把可再生能源接入支持放在比常规能源更高的要求上,这样才能调整目前一条腿短一条腿长的情况。(记者 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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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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