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获悉,截至2010年1月29日,两个驻厂机构已经分别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和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两大炼厂预征开票征收消费税4次,征收税款8.68亿元。这是自去年成品油新征消费税以来大连市征收的第二笔最大消费税税款,为2010年全年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工作开了个好头。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预测,照此速度,本年度成品油消费税将有望突破140亿元。
目前市国税局涉及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62户,税源主要集中在两大炼厂,两户企业成品油消费税占全市成品油消费税税源98%。两大炼厂原油加工能力合计为年产3050万吨,其中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加工能力为年产1000万吨,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加工能力为年产2050万吨,目前在全国名列第一。
成品油税费改革一年来,我市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市共组织税收收入376.6亿元,同比增长53.6%,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地区中排名第2位:其中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的两大炼厂实现成品油消费税131.06亿元,对全市税收收入的贡献率为34.8%,其中受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性原因导致与同期比新增消费税108.69亿元。
我市两大炼厂的炼化能力在全国居首,这意味着我市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在全国举足轻重。据悉,市国税局还将把大连石化周边的石油关联企业共9家全部纳入驻厂机构管理,进一步深化专业化管理模式的探索。(姚丹 徐克军 记者邵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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