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电联动打击涉电犯罪 福州成立“电力警务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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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电联动打击涉电犯罪 福州成立“电力警务室”
2010年02月03日 16: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福州2月3日电(郑晓冲 徐建峰)由福建福州市公安局和福州电业局联手合作的福州市首个电力警务室在3日此间揭牌成立,这也是福建省会福州公安部门第一家进驻企业履行执法职责的警务室。这种直接由市级公安局派驻企业的警务室,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与案发管辖区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协调联系,及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

  据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陈开新介绍,电力警务室成立后,福州市公安局将直接派员常驻电力企业,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督促各区县(市)对涉电案件的立案、移交、取证等侦办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打击涉电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保护电力设施,维护正常的用电秩序。

  据介绍,福州市将选派2名民警、3名协警进驻警务室。如电力局工作人员发现涉电犯罪事件,值班民警可快速反应,及时赶到现场侦查,并根据情况迅速办理案件移交。

  福州电业局纪委书记监维正表示,通过“电力警务室”这一平台,将进一步加强警企协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正常有序的供用电秩序。

  此外,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福州电业局今日此间还签订了《警企配合共同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行为协议》。同时,对2009年福州市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21个先进集体和52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据了解,2006年以来,福州市公安部门共侦破了115起电力设施案、打击了991起窃电案、惩处了236名不法分子,为国家追回电量损失达3271万千瓦时,有效遏制了电力设施被盗案、窃电案件频发的势头。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福州地区各县域均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福州市经委、福州市公安局、福州电业局联合建立了福州市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办公室,福州市公安局与福州电业局建立了电力设施保护长效联动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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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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