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来水总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实施阶梯水价是未来的一个趋势,但目前我市实施阶梯水价条件还不成熟,建议郑州市先加大投入,对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进行改造,之后才有望实施真正意义的阶梯水价。
“我市大概有25万户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即使改造完毕,实施阶梯水价也是有难度的,比如每户家庭人数不同,两口之家和五口之家用水多少肯定不同,因此前提还需要摸清家庭人数,这个是有很大难度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下月起,无证排污最高罚20万元
3月1日起,无证排放水污染物的,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擅自损毁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的,也将受到处罚。昨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生效,为解决我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高居不下、水资源开发程度过高等提供了执法依据。
《条例》共7章68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水环境保护体制、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水污染预防和治理、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并且首次写入有关排污权交易方面的规定。《条例》对排污权交易有偿转让作出规定: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发放和购买排污权的方式来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则可以通过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通过出售排污权获得经济效益。
供水单位须每月验水质
如何保障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呢?草案规定,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对二次供水水质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清洗消毒完毕后,应当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检测结果应向用户公布。
同时,草案明确,二次供水设施未按要求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而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消毒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因管理不善发生水质污染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中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更新改造,所需费用,由物价部门根据不同压力增加值和建筑压力分区核定,作为加价费用计入水费。
对于这一变化,河南省大地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何祥保认为很好。因为物业部门需要维护二次供水设施时向业主收取一定费用常常引发不满,而这一收费也与郑州市物业费“一费制”的要求有矛盾。
市自来水总公司张湛军则表示,此次改变是行业内的普遍做法。不少大城市的二次供水,比如重庆等采用的都是加价的方式。目前这个条例还只是草案,具体怎么加价,怎么计入水费,现在还没确定。(左赞 焦永凯 孙娟 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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