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竟还要保底消费 物价部门称这是违法行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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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来水竟还要保底消费 物价部门称这是违法行为
2010年02月03日 11:57 来源:东南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居住海外都3年了,为什么还要缴纳1000元水费。”福清龙田镇的薛女士最近被一笔糊涂账搞得晕乎乎的。

  薛女士去找收费员,对方表示:“不用水,也要缴纳5吨的起码费。”据了解,起码费指每个月的保底消费(即基吨费)。

  同样遭遇的还有林女士,她在外地读书一年多,也被征收每个月5吨的起码费。

  2002年,全省明文规定水费按表收费,不得征收“基吨费”。福清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征收基吨费是明令禁止的。

  而龙田镇700多户人家至今还持续着18年来的合约:每个月保底消费5吨,未满者按5吨计收。

  据了解,龙田镇上一、二、三村附近村民用水有两个构成。一是使用福清市自来水公司的水,按表收费;二是来自龙田镇源泉自来水厂,必须缴纳“基吨费”。

  上一村村委会表示,“农村水管网络改造是用户直接跟自来水公司接洽。”

  “这部分村民大概有七八百户。”昨日,源泉自来水厂林经理表示,这是早先村民与自来水厂签订的协议所规定的。

  他介绍,1992年龙田镇没有自来水,他开办了该镇第一家自来水厂。“因为是深井水,村民自愿协议缴纳5吨的‘基吨费’。而且实际上户月用水都超过5吨。”

  他表示,一些常年不在家的人可以报停,重新开通并不需要费用。

  “这个水厂政府并没有投入。”他表示,现在水厂处于亏损经营,管网改造也要几十万。“如果村民不愿意,可以停止供水。”  (陈洪亮 金宁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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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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