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物管、房屋中介买卖等12个行业的格式合同要强制在工商部门备案了——省政府以第60号令发布了修订后的《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其中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将原《办法》中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此外最重要的是增加了格式条款备案的内容,要求房屋买卖、房屋中介、住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合同、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旅游、拍卖合同、有线电视、电信服务合同等12个行业的合同如果采用格式条款的,必须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备案。
工商人员介绍说,这些行业的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一半都是公共企业或者强势企业,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在签订这些合同时,往往必须接受,甚至有人来不及看完繁琐的合同条款就草率签约,结果出了问题却投诉无门。现在要求这些行业的格式合同强制备案,如果工商部门审核发现问题会要求企业修改。
此外,现在新的《办法》将格式合同提供方在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传媒方式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也定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违反服务承诺的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最高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徐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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