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加大回收处理力度
“节能灯迅速进入老百姓家庭,在降低能耗上的作用有目共睹,但节能灯的汞污染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省政协委员、民盟深圳市委主委吴以环在这次省政协大会上提出了这一忧虑。
近年来,国家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009年广东省推广800万只高效节能灯,8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投入使用后,预计可实现年节电约3.84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8.4万吨、二氧化硫0.384万吨。
吴以环认为,节能灯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但却带来了汞污染的问题。一只节能灯灯管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只有少数名牌产品可以做到0.25毫克左右。1毫克的汞浸入地下就会造成大约360吨水的污染。然而,目前广东省废弃节能灯处理状况十分令人堪忧,基本上是处于“不知、不问、不管、不做”的“四不”状态。消费者几乎很少人知道废弃节能灯存在汞污染,随意丢弃废弃节能灯;政府的相关部门对节能灯污染问题不过问、不管理;节能灯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处从未被要求设立回收处,也没有相关作为。废弃节能灯被随意丢在垃圾桶,而后被当作普通垃圾进行焚烧或填满。
吴以环说,三四年之后,广东每年就有近千万只废弃节能灯,怎样处理这些节能灯至关重要。加大节能灯回收处理力度,控制汞污染已迫在眉睫。必须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分别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加大宣传,提高消费者环保意识;加大推广不含汞的节能照明产品,逐步替代现在含汞的节能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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