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南昌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最终到户价由每吨1.68元调整为每吨1.98元。
与此同时,2月1日后南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也由每吨0.50元调整为0.80元。为照顾低保户,南昌市将给低保户提供每月每户3元的用水补助。
此外,经营性企业、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也由每吨0.70元调整为每吨1元。(记者陈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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