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55分报道,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到国家能源委员会,在中国新的能源主管部门近日亮相之后,业界普遍关心。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是国务院领导的一个议事协调机构而不是一个职能独立的机构,不是建立在法制化基础上的职能有机协调,应该是职权主管原则下多部门的公务协作关系,也即与其他部门建立有效的公务协作的独立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委和国家能源局并没有职责交叉的问题,能源委是议事协调机构不是实体机构,而能源局的决策相当于是能源委的办事机构,它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其办公室的一些具体工作。
除了能源领导小组当中原来已经有的发改委、外交部、国资委、商务部、电监会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这次能源委新加入了科技部、工信部、国安部、国土资源部、环保科技部、交通运输不、还有央行、银监会等21个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建立这样一个高级议事机构,无疑会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也可以更快地和最高决策层直接建立沟通,比方说在能源委的机构中设立了外交、国安、总参等机构的参与有利于具体协调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对中国能源企业在海外并购资产开发能源项目作出有利的政策保障,像央行和银监会这些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的加入,也意味着金融工具将有可能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工作当中发挥更多的作用。(记者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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