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成本不透明 深圳水价上涨遭遇信任危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能源频道
    供水成本不透明 深圳水价上涨遭遇信任危机
2010年01月27日 14:00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周四,在听证代表一片“涨的过猛”的争议声中,深圳水价调整听证会如期召开,如方案最终被政府采纳,深圳居民用水将上涨至少三成,即每吨水涨六七角,综合水价则将达到3元左右。

  然而,深圳并非一个人在战斗,深圳水价上涨的背后是去年起,南京、上海、沈阳、昆明、北京等全国大中城市水价的集体上涨。横向来看,扣除原水成本后,深圳水价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9位,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水价有现实上涨空间和水企自称利润单薄,都不足以成为市民接受涨价的理由。供水等垄断行业的成本核算是否透明合理,水企是否最大效率的经营服务,公用事业(2298.716,19.95,0.88%)市场化改革的边界在哪儿,以及政府是否做到了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监督企业的职责,更值得关注与思考。

  供水成本“像雾像雨又像风”

  【近11亿元的供水成本用不足两页、60余项的表格分列完成,其中“其他”一项就支出981万,翻遍全篇也找不到水务集团总收入,在听证代表李长龙眼中,如此一笔看似糊涂的账本,很难说服公众接受涨价。资产管理专家吴君亮也以“还需用更充分的数据和更好的方式来说明提价理由”对此予以评价。】

  与以往相比,深圳水价听证从一开始就显得谨慎和低调。除了听证会首次延期20余日,听证代表报名时间只安排了两天、预备会并未主动通知媒体、拒绝向媒体提供内含成本汇总表的“会议材料汇编”,这些做法都使这场听证会变得扑朔迷离,也与以往深圳较为开放的听证会制度有所不同。

  为了获知成本的真实情况,预备会召开翌日,记者辗转找到了这份成本汇总表,并请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君亮资产管理公司CEO吴君亮为读者解读。然而,正是这样一份供水成本表,让吴君亮一开始便满眼困惑:“没有总收入,也没有按照企业财务报表的要求分列费用”。这份由发改委提供的2008年深圳供水成本表只是按照项目分列出了供水业务的所有成本和费用,然后除以该年深圳供水总量得出每方水的成本价格,最后以此来作为水价调整的参考标准。

  “人员支出占到水价成本的两成多,是否需要如此多员工?其他供水企业这一数字是多少?”对于这份写满数据的表格,吴君亮提出了许多普通市民受限于专业性而无法注意到的问题:为何仅一项折旧就高达1.2亿元,即2.337元/方水费中就有两毛多是折旧?以净资产利润率过低为由要求加价,为何没用通常的销售利润率?如果要求净资产利润率6%,那么其他供水企业的这一指标又是多少?

  成本已被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核减了约4000余万元,在吴君亮看来也暴露了很多值得探究的疑惑。水务集团业务招待费一项约为396万元,经审核仅121万元计入成本,即使以此为标准,其招待费或也超标两倍多。同时,包括18万酒水费用的“会议费”和230万的高额审计费,都让吴君亮得出“偏高是一定的”结论,也加深了他对整个成本监审过程的不信任感。

  “有铺张浪费之嫌,水企是不是花了不该花的钱,如果因管理水平不佳导致成本上涨,市民为何要为此买单?”吴君亮认为,成本报告信息不充分、成本核算不透明,无法说服公众接受涨价。

  而信息的不透明也为公众留下了对其股东权益的猜测和质疑空间。法国威立雅于2003年签约进入深圳水务集团,和其合资公司共注资33.1亿元换取水务集团25%的股份。一边是高溢价收购,另一边公众却看不到外资获得合理回报的渠道,深圳民间政经观察者俞飞龙觉得,从本质上具有公益性质的水务集团引入外资经营本身就改变了水这种公共产品的特性,供水变成了一种经营,势必带来水价的不断上涨。

  事实上,各地水价调整伊始,国内众媒体已多有质疑外资推高水价,其中有一组数据让李长龙触目惊心:法国威立雅1997年进入天津,十年后天津水价上涨5倍,高出相似消费水平的沈阳近七成,高居国内城市居民水价榜首。“深圳会成为下一个天津吗?”李长龙很担心。

  但一位熟悉深圳水务财务运作的业内人士对此予以否定,表示外方进入深水集团的投资大多为融资,其财务人员曾说该集团这几年的收益常常连利息都无法支付,但其也直言,“或许看待回报的角度不同,外方一直认为深圳项目是其在华投资最好的项目之一”。

  水价上涨背后的另一种描述

  【公众和专家的说法在业内人士刘水(化名)看来,都只是猜测:从产销比来看,深水集团已是国内供水企业运行效率好的企业,采用净资产利润率来衡量利润完全是行业特点,固定资产折旧过高则与深圳是滨海城市,管道易腐蚀有关。对此解释,吴君亮表示接受,但也奇怪:“既然如此,为何不讲明?公众是可以理解的。”】

  刘水是一名深谙深圳水务行业运行的业内人士,当记者找到他时,他直言外界的种种疑问看似有理,但其实是不了解供水行业特点下的猜测,并做出了另一种描述。

  “供水行业一般用‘产销比’来衡量企业的运行效率,即供水公司进行加工的原水和卖到用户的用水量之间的比例,俗称‘漏耗率’,该值越低证明企业运行效率越高。”刘水说,全国水企平均漏耗率约20%,低于该值就是好企业,广州是19%,深圳则只有10%。至于折旧费过高,则全因深圳是滨海城市,土壤酸性高,供水管道寿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致,且漏耗率低也与对管道的投入、更新和维护密切相关。

  “同时,供水行业是一个固定资产投入非常大的行业,而且水厂、管道埋入地下这些都是沉没成本,所以采用净资产利润率而非销售利润率是一种通用方式。这一是可以使得企业保证投入来改善水质,二是对吸引资产有利,因为这一指标才能反映资产的投入和回报。”刘水逐一解释外界质疑。而对于高额的审计费,刘水说,该项费用实际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实际并非只有“年审”概念,还包括采购设备和原材料、资产评估、资产审计、风险评估、设计等众多国资委要求的中介审计费。

  而对于“随供水规模逐年提高而体现规模效益”的公众疑问,刘水说,深圳近年来一直在进行产业调整,不少用水量大的“三来一补”企业被迁出,居民用水量虽有所增加,但2008年和2004年相比,实际用水量仍略有下降,加上投入多家水厂解决结构性供水紧张,这种规模效益并没有体现。

  “听证的确由水务集团提出,并且也将所有的财务等资料全数提供给了市价格认证中心审核,但具体的听证方案是发改委完成的。而最终公布的方案也只是提供了监审结果,且报告格式还是套用以往的格式。”刘水也很困惑,监审不可谓不严格,如深水集团曾多次打报告请求考虑深圳特殊土壤情况而缩短资产折旧年限,但成本监审部门完全未予理睬。“外资的进入实际更加强了政府对于深水集团的审查,但遗憾的是,已缺乏信任的听证会还是让公众产生了诸多质疑。”

  成本迷雾背后的信任危机

  【旧制的听证模式显然已无法适应公众对成本监审信息透明的新要求,与其说公众对于成本的质疑,倒不如说是对行政监管的一种信任危机。刘水的质疑不无道理。时直至今,尽管代表、专家和媒体等多次就成本提出疑问,但作为听证主管部门的市发改委始终未对此予以官方解释和说明。】

  刘水说,听证程序实际是政府具体运作,由其发布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材料。尽管广东省去年曾更新了成本监审办法,但深圳依然采用原来的成本监审报告格式。而这一格式公布的仅是监审结果,而未体现监审过程,不透明自然遭受公众质疑。

  事实上,并非只限于水价成本,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听证会,其成本监审真伪度也都受到代表质疑。一方面,由于不少听证都属于垄断性和公益性兼备的行业,为保证民生,其运营受到行政主管管制,但在实际操作上,管制部门却常因各种原因被行业、产业“俘虏”或有着实质性的利益关系。“因此听证会容易成为强势利益共同体与缺少话语权的困难人群的博弈。”一位多次参加听证会的老代表如是感概。

  另一方面,“涨价在不透明和争议声中缺乏有说服力的理由”也正是公众不满的真正原因,这在公民意识强烈的深圳表现得更为突出。吴君亮就曾对记者表示“我不反对水涨价,但你要清楚的说明理由,来说服我接受涨价”。

  “利润低或亏本是听证常见的理由,市民并不是不顾企业死活,只是无法忍受这厢哭穷,那厢却是高出大部分行业的员工工资和福利支出、支出的挥霍浪费,以及低下的运营效率。而在人们的印象中,这样的问题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上尤为常见。”网友“蜗牛宝宝”认为,提高利润不能仅以涨价为唯一手段,审视自身进行改革,并因提高效率而降低成本的做法更为根本。“为节约稀缺资源而合理提升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无可厚非,但不同效率的供应商,成本可差之千里,因而‘用要求补偿成本低的供应商来替代要求补偿高的’早已是国际流行的模式了。”

  网友意见也引出了另一话题,即水等公共资源性产品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在市场化运作提高效率后,一旦价格面临上涨,政府将如何履行角色。记者注意到《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中规定,供水企业的供水利润率低于6%的净资产利润率的,经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由“水费调节基金”补贴供水企业。而按照听证材料,深水集团多年来都在这一数字下运作,但并未收到来自政府的这种补贴,业内人士透露“这笔钱在后来的规定中都转而用于节水补贴,而不再补贴供水企业”。(专题策划/统筹 张玮 专题撰文 曲广宁 张玮)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