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实现节水就必须涨价!但水是生活必需品,所以居民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不宜涨太多。”“为更好地促进节水,阶梯水价机制应当引入行政事业、工商服务业。”昨天下午,市民关注的调整市水务集团自来水价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会上,来自各界的听证代表们对水价调整本身均表示支持和理解,但是对水价涨在哪里、涨多少提出了许多不同意见;就听证代表们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市发改委、市水务集团也在听证会上逐一做了回应。
观点1:
设立保障线,线内水价不涨或微涨
虽然绝大多数听证代表赞同调整水价,但也认为居民生活用水涨幅不宜太大。代表们提出,自来水是生活必需品,涨再多也得用,建议设立居民用水保障线,保障线以内的水价不涨或微涨,超出保障线以上的水价可以大涨,以达到利用价格杠杆实现节约用水的目的。
专家代表冯华说,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普通住宅最基本用水定额为100升/人·日,每月用水量3立方米/人,考虑每户三人,每户的保障性生活用水量可以定为9立方米/月。冯华建议说,对普通市民的保障性生活用水的水价,尽量少涨或不涨,由政府进行适当的补贴。
刘杰代表认为深圳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并不科学。刘杰说,现行的第一阶梯为“22方及以下”,但很多家庭根本用不到22方水,所以这样划分阶梯无法体现节水概念。为此,刘杰建议设置“4方及以下、4方~18方(含)、19方~29方、30方(含)以上”四个等级,其中,4方及以下不提价;4~18方涨幅低于三成,超过19方的涨幅加大,超过30方则涨幅最高可超过八成。刘杰说,他划定4方水的保障线是有根据的。因为他曾做过调查,如果每个家庭将洗手、洗菜、冲凉、洗衣用水回收用来冲马桶、浇花等循环利用,一个家庭是有可能每月只用4方水的。
人大代表王玉梅也持同样的观点,她认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应控制在15方以内,居民用水在15方以内的水价少涨或不涨,一旦超过这个定额就要大涨,从而达到节水目的。
回应:
可考虑重设阶梯,但居民用水不涨不现实
对代表们质疑现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设为22方不够科学的意见,市发改委副主任马裕滨进行了回应。马裕滨表示,居民用水第一阶梯定为22方不是乱定的,而是2004年调整水价时,参考市水务集团提供的统计数据设定的。当年数据显示,深圳80%的家庭每月用水量均在22方或以下,为了照顾大多数家庭的利益,所以把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价定在了22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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