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方案中,特种用水价格都没有调整,彭鸿林说,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根据2008年的相关规定中要不断缩小分类水之间的价差的精神,所以从上到下都在推行工商业用水同价。此外,尽管对特种水调价能推进该类用户节水,但无法防止出现“售水”行业这种畸形的产物。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特种用水类价格不作调整。根据水务集团统计,目前特种用水占所有用水比例只占0.86%,所以特种用水提不提价,对其他用户没有实际影响和意义。
涨价原因
供水成本大幅上升
据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刘诚辉科长介绍,深圳水价自2004年调整后至今未动,5年多来供水成本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单位成本与2004年相比上升了0.2277元,升幅为11.79%。
从去年4月1日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从0.025元/立方米上调至0.12元/立方米,深圳的原水价格也须作调整。
国内35个大中城市的综合水价平均为3.77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而深圳平均水价为3.28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约低于平均数0.5元/立方米。
刘诚辉表示,随着投入的增加,市水务集团供水成本逐步上升。2008年自来水净资产利润率为0.84%。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规定,供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应为6%~8%,这种低利润状况持久下去,将不利于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市发改委还认为,长期以来,居民用水价格低于供水成本,这样不利于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此外,优质饮用水工作的推进需政策的支持。近五年,市水务集团已投入10多亿元对供水设施进行投资建设。据测算,后续仍需投入约15亿元进行水厂深度处理、管网改造等一系列工作。(阮晓光、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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