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水价“听涨”三成 最终方案春节后出台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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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居民水价“听涨”三成 最终方案春节后出台 (2)
2010年01月22日 08:36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此,市发改委副主任马裕滨昨日解释,居民生活用水的现行阶梯水价于2004年制定,当时将第一阶梯定为22方是为了保证绝大多数家庭用水不加价。“根据当时市水务集团提出的数据,接近80%的家庭每个月用水量在22立方水及以下,那么现在究竟是15方还是22方好,这个还需调查。”

  他表示,阶梯水价定得不合理也会引起市民争议,已要求市水务集团把抄表到户的记录中各个用水量,如5—10方、10—15方、15—20方、20—25方这些区间的用户划分出来,“用来确定今后可以据此再合理制定阶梯,总的来说,就是不能让大多数家庭交第二、第三阶梯的水价。”

  Q:城中村水价为什么高企?

  A:“如果发现房东有加价收费情况,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投诉和追究。”

  城中村每方5—7元的超高水价成为各方代表一致抨击的焦点话题。

  市水务集团发展部部长张景霞解释说,目前其集团在城中村是抄表到栋,按其实际户数计算居民用水指标,但每栋不超过8户。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城中村自建楼每栋不超过480平方米,且不超过4层,同时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小套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所以每栋只可享受到8套指标,即480平方。

  “而实际上城中村每栋楼大多超过4层,住户肯定超过8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政策限制,没有办法做到按实际人数核对指标,政策上也不允许这样的操作,因此城中村容易出现超定额用水的状况,导致不少房东把超额水价转嫁给租户,租户水费高企。”张景霞说,如果发现房东有加价收费情况,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投诉和追究。

  该集团总经理姚文彧则表示,集团曾做过调查,目前该企业在收费的同时代取其他费用,有可能算总和为4—5元钱,所以一定要分清楚哪些是自来水费,哪些是污水费或垃圾处理费,也不排除房东对租户加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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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六成市民有浪费水现象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调研员江杏辉此次是政府代表之一,他昨日表示,深圳水资源瓶颈问题突出。“深圳是全国七大缺水城市之一,随着城市的发展,水务局预计到2010年人均水资源量还要往下降。”

  他还直言,深圳水质问题较为严峻。“从内部来看,深圳水库周边的发展很迅猛,造成了污染问题,给水源保护站的压力非常大。而外来的水质也有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河源、惠州包括整个东江流域的发展带来了污染问题。”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调查数据显示,深圳47.5%的人不知道深圳缺水,58.3%的深圳市民有浪费水的现象。”因而,江杏辉提出,深圳市民应提高水资源忧患意识.(张玮罗莎廖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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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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