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风能的不可预测性,电网必须至少是产生风电容量的5倍。而内蒙古电网只有60 GW的容量,所以产生的大部分风电不能被电网消化,这样就导致其出现浪费。政府在之前应该设置一个比较合理的目标,给企业一个方向性的指示。还应当鼓励和引导企业适度发展,有序发展,有控制发展,不能让市场过度膨胀。”
可喜的是,这一现象在不久的将来或许有改善的可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提到,任何地方要发展新能源必须在国家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之下。这对以后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是一个补充。目前,新能源还以电力供应为主,发电完成之后,还要考虑电流输送的路径,比如电网建设等等。《修正案》中表示,国家会考虑到电网究竟能接受多少新能源发电。
此外,对于新能源这个高科技、高技术领域,在国内发展前期,风电与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在我国只是具有制造环节的一些优势,比如太阳能电池与模块,我们都是在制造环节有优势。这直接造成企业过多重视产能而忽视在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与知识产权上的主动权。
“风电与太阳能在发展的前期已经违背了产业的发展规律,很多企业都把新能源产业当作制造业来发展,而不是技术瓶颈的突破和核心技术的获得。所以造成低端落后产能扩张,缺少核心竞争力。”姜谦告诉记者,“比如很多企业进口风电设备,它只是去购买国外的图纸或者技术认可证等等,然后自己再购买一些零部件对其进行加工组装。”
的确,在风电领域,国内与国外最大的差距就是一些关键零部组件、轴承与主控系统,这些都还需要进口。而国家近期提出的对新能源发展方面的要求,也着重提到了关于技术创新与抑制落后产能、加大对企业研发与技术创新的投入方面的内容。
“上马新能源项目的城市应该不断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含量和效率。国家提出,未来要扶植3~5家大型的风电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这些企业也不可避免地需要从技术领域进行突破。”姜谦最后强调。 (记者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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