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窗口临近 对煤企影响有限——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能源频道
    资源税改窗口临近 对煤企影响有限
2010年01月15日 06:55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年伊始,国人普遍关注的税收制度改革已在悄然间提速。在本月10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明确表示,2010年中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从实际运行情况看,资源税都存在着诸多问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表示。“资源税改革主要方向是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征收方式由目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当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资源产品征税已成为通行做法。我国资源税制度建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包括1984年开始建立的资源税体系和1994年建立的资源补偿费体系。资源税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体现资源的有偿开发原则,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充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而资源税在西方发达国家属于绿色生态税收。

  “未来资源税改革的矛头将指向两个方面,一方面现行的资源税征收范围偏窄、税率偏低。我国目前仅对7种矿产资源征收资源税,多数资源实际税收负担不足1%,不能引导投资人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也无助于推动资源节约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建立。而国家已经提出了节约能源,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因此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征税范围,将涵盖水、森林、地热等资源;另一方面,资源税的计征方式不合理。我国资源税长期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且以纳税人实际销售或自用的资源数量为计税基础。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收模式本意是反映企业对资源的使用量,即开采资源多的企业多缴税,从而激励企业提高资源开采效率。但这一税制征收安排最大的局限在于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在资源价格持续走高的形势下更使本来不高的税费负担进一步降低,而从价计征的方式有利于提高财政收入。”刘桓指出。

  一般来说,资源税改革将提高资源这种原材料和基础产品的价格,将会造成上游生产资料产品价格的上涨,从而传导到中下游产品,进而向整体经济全面波及,因此短期内会造成物价上行压力,这是否会带来通货膨胀的隐忧?

  “资源的短期需求弹性较低,而长期需求弹性较高,因此,尽管资源价格上涨在短期内会对物价造成压力,但从长期看,资源价格变动引发物价全面上涨的可能性不大。在我国,资源类商品属于国家战略物资,国内定价机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政府控制资源价格的能力还比较强,只要资源税提高的幅度有限,就不会引起价格的剧烈变动,况且在我国相当一部分制造业存在明显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很难想像资源价格上涨会引发全面通货膨胀。”刘桓进一步指出,“国家对资源税的改革方面一直比较慎重,2010年对通胀预期的管理是国家政策的主要调控目标之一,加快资源税改革,把这种预期变为现实,在某种程度上会削弱通货膨胀预期。

  “资源税改革方案出台对煤炭企业影响有限。政府文件中提到,改革资源税征收方案的同时,将会对现有税费进行清理,意在减轻煤炭企业负担。2010 年宏观经济形势良好,煤炭供需预计在平衡中保持适度偏紧,煤炭企业具有话语权优势,因此新增成本可望通过提价得到转移,对煤炭企业利润空间影响有限。”中国民族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认为。

  上述分析师表示,“为降低税费改革对相关下游行业的影响,资源税改革的步伐预计不会一步到位,最可能的方式是分阶段提升标准。预计2010年资源税征收标准可能在煤炭价格的3~5%左右。税费改革需要在平稳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出台,才不会造成过大的经济社会影响。我们预计2010年处于温和通胀阶段,总体有利于宏观经济复苏和行业发展,此时是较好的税费改革的时间窗口。”(马红雨)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