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重回巴格达 中伊能源合作到底值不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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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重回巴格达 中伊能源合作到底值不值
2010年01月05日 15:22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公司一直密切关注着伊拉克战后重建市场的动向,等待合适机会。中国与伊拉克的经济往来一直没有停止过。2008年,中国和伊拉克的贸易额高达11亿美元。继而,中国石油公司进军伊拉克市场的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

  伊拉克原油储量超过3500亿桶,居世界第三,但一直以来开发不足,伊政府希望通过外国公司的技术支持,使日产油量由现在的150万桶增至400万桶。2007年2月,伊拉克马利基政府批准了新石油法案。根据这份法案,伊拉克的石油产业向外国投资者开放。现今,伊拉克经济能力开始上升,而在全球金融危机下,美国人的财力捉襟见肘,只能任凭伊拉克对其他国家放开能源市场。

  伊拉克油田正式向国际市场开放后,伊政府先后两次分别拿出8块油气田、10块油田供海外公司投标,在竞标过程中,中石油大举进军伊石油上游开发领域,改变以往只能做下游或合作项目的历史,发展势头强劲。

  激活油田开发旧合同

  中国在伊拉克经济利益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确保伊拉克战前与萨达姆政权签署的合同能被承认有效并履行;二是在伊拉克战后经济重建中赢得新的市场,特别是参与伊拉克石油开发,获取石油市场份额。

  2008年8月27日,伊拉克石油部长沙赫雷斯塔尼与中石油代表签署了开发艾哈代布油田的服务协议。同年11月10日,中伊双方在伊拉克石油部举行了隆重的艾哈代布油田合作开发合同签字仪式。根据合同约定,中伊双方合作开发总投资30亿美元,中石油持75%股份,伊拉克北方石油公司持25%股份。合同签字后,油田开发将正式开始,中伊双方将陆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实际开发,3年内建成投产,并持续生产20年,中方提供设备、技术服务和人才。该油田项目是2003年萨达姆政权倒台以来,伊拉克新政府承认的第一个萨达姆时期的石油协议,也是该项目于1997年即已签订合同后的激活。

  199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称“中石油”)下属的绿洲石油公司与伊拉克签署艾哈代布油田开发协议,该协议为石油产量分成协议。该地质储量6亿吨的巨型油田开发是我国公司在伊拉克的第一个石油合作开发项目。但由于受联合国制裁、石油禁运、伊拉克战争等影响,该协议一直未及执行。

  重新谈判后的合同性质发生了改变,由原来的石油产量分享协议改为了服务协议。据悉,签署服务和约的石油公司是按提供的服务收取固定费用,获利空间远不如按照利润分配的和约大,不过承担的风险相对也小一些。

  与BP联手开发伊最大油田

  2009年6月30号,伊拉克政府举行了自1972年伊拉克石油收归国有以来的首次大型能源招标会,英国石油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联合中标鲁迈拉油田。

  这一天伊拉克政府拿出6块油田和2块天然气田举行国际招标会,供外国公司投标,全球众多油气公司参与竞标,其中,英国BP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联合组成的团队赢得最大的油田,获得鲁迈拉油田20年服务合同。这是伊拉克战后首次通过竞标方式将石油开发项目交予外国公司。同年10月16日,伊拉克内阁批准了英国石油公司和中石油集团公司共同开发鲁迈拉油田的合约。

  鲁迈拉油田是伊拉克已探明的最大油田,石油蕴藏量177亿桶,目前日产量110万桶,出口量占伊拉克石油出口的一半。根据合约,鲁迈拉油田招标采取的是技术服务合同模式,英国BP公司和中石油每产出一桶原油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但需要按股本比例分成,伊拉克石油公司占25%股份,英国BP公司占38%,中石油占37%。

  2009年12月11日,伊拉克政府再次推出10块未开发油田,举办第二轮油气田全球竞标,中石油与马来西亚Petronas石油公司及法国Total石油公司联手合作,赢得伊拉克哈法亚油田的开发权,该油田招标采取的也是技术服务合同模式。

  中伊能源合作到底值不值

  中石油与伊拉克签署的3个开发油田项目协议均为服务合同,不是利润分配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中国将不会分享利润,而只是获得服务报酬。

  鉴于伊拉克安全局势不稳,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外国大石油公司大都却步伊拉克市场时,中石油一鼓作气连拿3块伊拉克油田合同,其力度之大令人振奋,究竟是喜还是忧?而且,伊拉克的合作条件十分苛刻,3块油田每产出一桶原油分别仅支付6美元(艾哈代布油田)、2美元(鲁迈拉油田)、1.4美元(哈法亚油田)微薄的服务费,这对改善中国的能源环境能起多大作用呢?如此还要冒一定的安全风险,中石油投入巨资开发伊拉克油田,到头来赚取的只是一点低廉的服务费,到底值不值?

  众所周知,为了弥补在国际市场上游领域开发的不足,中石油一直期盼能够拿下海外大油田。中东作为全球能源中心,伊拉克战后重建百废待兴,尤其是油田开发成本很低,现有80个油田,其中有65个以及未来勘探的油田,将交由外国石油公司开发经营,储量极为可观,即使较小的油田至少也有十亿桶以上的储量,市场庞大。这是中石油看好伊拉克市场前景的基础。伊拉克新石油法实行私有化和商业化,与永久宪法规定基本一致,未来发展方向明确,从政策层面考虑,进入伊拉克市场的时机基本成熟。

  伊拉克战后政局一直动荡不安,政治体制建设不成熟,石油管理体制也不健全,不确定因素诸多,加之全球金融危机的因素,于是,西方企业进入伊拉克市场十分谨慎。这也正是中国公司进入伊拉克市场的时机,中石油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联手BP,是一个互补的组合。中石油携手BP可以减少国际风险,补其缺乏经验、人才匮乏之不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走联合经营之路,以双边和多边合作方式,形成利益捆绑,减少风险系数,已成为择优选择。

  尽管伊拉克开出的合作条件十分苛刻,但中石油仍能在开发中盈利。作为中国对外能源的战略选择,绝不能放弃在伊拉克的经济战略利益和政治利益,所以必须往前走。中石油之所以勇于薄利开发伊拉克油田,是放眼于伊拉克未来的能源空间前景及长远目标。另外,走出去掌握更多的油源,更符合中石油的石油战略。合作开发油田,对保障中国的成品油供应,肯定会起到良好的作用,有助于中国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尽量减少原油油源的单一依赖。就此而论,中石油开发伊拉克油田的价值还是明显的。

  伊拉克能源市场既充满机遇,也充满潜在的重大风险,风险因素来自以下几点:一是伊拉克石油市场不成熟,二是政局动荡,三是伊拉克周边安全环境不稳定,譬如伊朗核危机等。中国政府目前还没有与伊拉克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赴伊拉克进行投资和发展的公司需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过去,中国企业曾经在伊拉克市场付出沉重的代价,今后,中国企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规避随时而来的巨大经济风险。 (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 刘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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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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