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废旧节能灯可污染180吨水》,本报上月29日的报道出街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记者昨天采访又发现,不但目前废旧节能灯的回收体系没有同步确立,由于国家大力推广引导市民使用节能灯,不少劣质节能灯“搭便车”充斥市场。这些寿命很短的产品大大提高了节能灯的淘汰率,使得每年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废旧节能灯数量大幅增加。
抽检:劣质货价廉寿命短
近期广东省质监局抽检发现,广东生产的100批次节能灯近八成不合格。而省工商局公布的抽检结果也显示,大批劣质的节能灯冲击市场:一些企业把灯的功率标得很高,实际上却达不到;还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用普通卤磷酸钙粉代替节能效果高的三基色荧光粉,使光通量达不到标准,而且寿命很短。
目前在广州市场上,节能灯单价最多相差10倍,价格多在3元至30元之间,相当一部分是在5元以下,低质低价成为一些生产厂家的主要竞争手段。节能灯无论优劣,管内都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不管是焚烧还是填埋,都会渗入地下造成大约180吨水的污染。淘汰率大幅上升,对水资源的污染也更厉害。
现状:废旧灯具回收无门
要实现节能和环保的“双赢”,最根本就是建立废旧节能灯的回收配套体系,由专业的处理机构回收处理,但至今鲜有人关注此问题。
目前推广节能灯使用的是政府各级经贸部门,但广州市经贸委资源综合利用处的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坦承:“不说真不知道节能灯可能对环境造成这么大的污染,羊城晚报关注的这个课题很重要,政府希望能和各方讨论解决废旧节能灯的回收问题。”他同时透露,广州市目前暂无对废旧节能灯的回收计划。而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邓智明也表示,目前对节能灯没有特殊的处理。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宁副院长也承认,目前没有对节能灯的污染问题进行过专题研究。
记者调查发现,普通的废品回收站根本不要这些“完全不值钱”的节能灯。肯上门回收的广东华南废旧物资物品回收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回收收购站,一次却至少要收500支,一位张先生表示:“接受家庭回收成本太高,最好靠街道回收站先汇集起来再给我们。”
不仅如此,2008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同时,政府也没有对企业在废旧节能灯在回收与处理环节上做相关规定。 (许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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