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杏花岭区物价局局长冀曙煜收到一封落款为职工新街小学的表扬信,感谢物价部门对学校电费价格高的问题提供帮助,使学校一年减少万余元的“额外”电费支出。
2007年,杏花岭区职工新街小学资源整合,搬迁到位于职工新街的原杏花岭区委党校和区劳动服务公司教学楼内。学校属于农民工子女学校,经费很紧张,却要承担0.6元/度的工业用电标准,这样一年就多交了万余元电费。
“我是去年来到职工新街小学担任校长的,发现这个问题后多次和供电部门反映过。”职工新街小学校长云福平说,但是一年多来,每次去找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总是以资料不全、领导不在或者手续不规范等推脱,不给改成民用电标准。据云校长介绍,学校确实有一些遗留问题,没有及时更改用电使用单位的名称。但学校用电费用按照工业用电标准收取,这样的做法不合适。11月杏花岭区物价局在例行检查中,了解到学校的这一情况,当即帮其与供电部门协商。
“供电部门不能光看资料,不去实地考察就下结论。”冀局长说,在工作人员多次与学校缴费单位坝陵桥供电站协商后,12月25日对方来到学校,专程通知将从2010年1月起,收费标准改为民用标准,学校随后更改使用单位名称。鉴于更改及时,杏花岭区物价局对供电所的不规范行为暂时不予追究。
云校长说,职工新街小学地处偏僻,全校300多名学生中有70%是农民工子女,经费非常紧张。光今年12月就多交了1700多元电费,所以一年万余元的额外支出让学校很发愁。这次杏花岭区物价局解决了大难题,学校可以省下不少钱用于学校建设。(记者 张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