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阶梯电价实施或在明年下半年 标准仍待调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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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阶梯电价实施或在明年下半年 标准仍待调研
2009年12月25日 09:32 来源:长江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湖北阶梯电价标准仍待调研,尚无明确的时间表。不过有关人士分析,阶梯电价实施最快要等到明年下半年。

  最快明年下半年实施

  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省物价局将尽快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全省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执行。

  省供电公司透露,湖北省居民用电存在城乡和季节差别,城市住户平均每月超过100度,而农村则不到87度,8月份用电量最大,平均每户月用电量达200多度,而5月份最低,平均不到100度。因此,无法简单根据其他省市标准或者平均数据来确立本省居民用电的标准。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说,他们将把居民用电分档计算,如100度、200度、300度各自占比多少,同时结合家庭基本电器开支,包括电饭煲、电冰箱等,核算出一个基础用电标准。

  近日,国家发改委称各省份可自定月基本用电额。针对武汉夏热冬冷的特殊气候,省物价局表示,一切要等听证会,听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才能落实。

  尽管物价局的表态中未就阶梯电价的最快实施时间进行明确,但有关人士分析,根据列出要履行的听证、报批等程序,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最快要等到明年下半年。

  重装分时电表可能性不大

  2000年为促销用电,电力部门推出“分时电表”。居民在晚10点至次日早上6点这一时段享受6折优惠电价。2004年,因电力供应趋紧,供电部门取消了分时电表报装。

  实施阶梯电价后,是否会重新开通分时电表报装?湖北省电力公司透露,恢复分时电表的可能性不大。

  据了解,企业用户的分时电表,电价实行“峰、平、谷”分时计费的办法,即在高峰用电时段,执行平段价1.8倍的高电价;而在低峰时段,执行平段价0.48倍低电价;其他时间实行正常电价。而居民的分时电表,只有低峰时段的低电价、正常时段的正常电价,没有高峰时段的高电价。如果在居民用电高峰的晚6至10点对居民实施高电价,估计也很难让居民接受。

  目前,武汉市约有18万用户尚在使用“分时电表”。电力人士表示,如果这些用户搬家,将无法再享用此表。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只有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的情况下,才可办理移表手续。(记者万方 徐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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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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