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尽快建立资源环境产权制度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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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尽快建立资源环境产权制度
2009年12月25日 09:0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与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的对话

      常修泽教授对资源产权的关注,起于在读西方产权经济学者阿梅思·A·艾尔奇安的论述时所受的启发。艾氏在其论著中曾提出了一个“渔民在没有所有者的湖里过量捕捞”的例子,他分析道:“如果每一条鱼都有一个独立的所有者,或者鱼自己就是所有者,那么,除非一个人交足了足够的费用,否则是不会允许他捕鱼的,过量捕捞也就不会发生了。”

  环境产权问题是新开辟的研究命题。此前,环境领域一直没有明确地提出产权概念,普遍认为对于环境这种无形之物可以“无价”或廉价获取,于是环境产权制度成为一个被忽视的问题。

  常修泽在2006年就撰写了有关“建立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研究报告,并于同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理论研讨会上引起关注。2007年,他再度撰文《再论建立环境产权制度》,并于本报发表,指出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自然生态问题,而是一个集自然、经济、社会、制度、人权等诸多问题于一体的复杂体系,其中牵涉着深刻的产权关系。中国要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必须把环境产权制度问题突出出来。

  适逢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闭幕,环境问题再度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本报记者与常修泽教授进行了一次对话。

   通过碳产权看环境产权的真谛

  中国经济时报:哥本哈根峰会虽然没有达成满足各方主张的理想的共识,但是它的确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围绕碳排放、低碳经济展开的讨论和谈判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各国无可回避的。您从中读出了什么?

  常修泽:我只谈一点:产权问题。我们可通过碳产权来看环境产权的真谛。环境中排放的碳,虽然作为一种气体,也是一种物质存在,但这种物质原本在世界上并无产权关系,既没有产权界定,也没有产权交易。道理很简单,因为它既不是商品,也不是资产。然而,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改变了人类几千年传统的对此定位,使之具有经济价值。原因在哪里?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世界有关方面人为规定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要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或称碳产权。

  据《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等文件,碳资产——这种逐渐稀缺的资产,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前提下,出现了“流动”的可能。从产权经济学来看,这种“流动”埋下了产权交易、产权界定的基因。这次哥本哈根大会无一例外地谈到碳交易,也由此而来。

  产权经济学家哈罗德·德姆塞茨(Demsetz Harold)讲过,产权是“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依此衡量,环境领域也有“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

  中国经济时报:即是说,引入产权概念,是解决大气污染、环境危机的关键所在。

  常修泽:在现实经济中,对于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的治理,有两条思路:一条思路,由政府进行干预,如对排污者征收“环境污染税”等。国务院批转的《2009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几年应“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另一条思路,就是以“交易成本”分析的方法,即通过产权关系来解决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对于前一条思路,人们比较熟悉、比较重视;而对于后一条思路,即通过产权关系来解决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人们过去比较陌生、比较忽视。

  现在中国的情况正在发生变化。这里有一个新的理念——“建立和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一个是“资源有偿”,一个是“环境补偿”,这“两偿”是什么?背后的深层理论是什么?都涉及产权的实质——“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问题。所以,提出建立环境产权制度正是现代产权制度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现代产权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经济时报:我们理解资源产权无非就是矿山、土地、草原、江河湖泊等的所有权。环境产权与之相类似,但又过于抽象。两者有什么差别?

  常修泽:长期以来,由于受“狭隘产权观”的影响,不少人把“现代产权制度”等同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忽略资源环境领域的产权问题,这是一种狭隘的观点。同时由于受根深蒂固的“产权实物观”(即把产权仅仅理解为一种实物形态的东西)的影响,环境领域一直也没有明确地提出产权概念,普遍认为对于环境这种无形之物可以“无价”或廉价获取,于是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特别是环境产权制度)成为一个被忽视的问题。这也是研究产权问题的一个重大缺失。

  刚才讲过,哈罗德·德姆塞茨说产权是“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我是赞成这一定义的。我认为,如果用最直白的语言来表达,“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产权”。依此衡量,环境领域也有“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即是说也有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产权保护制度的问题。

  还以碳交易为例,其内在的机制是,由于减排责任不同,碳资产在世界各国的分布不同。这是其一;其二,减排的核心是能源问题,发达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高,因此本国进一步减排的成本极高,难度较大。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这导致了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经济价值的落差。碳交易市场由此产生,并由“ 碳产权交易”倒逼着进一步实行“碳产权界定”、“碳产权配置”和“碳产权保护”。

   中国资源环境领域的严峻挑战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这一时期,既不同于工业化初期,又不同于工业化后期或后工业化社会,恰恰是工业化迅猛发展的时期,特别是重化工业发展迅速。这就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带来极大的挑战。有人据此得出结论:中国的发展阶段和水平注定会使环境变坏。您怎么看?

  常修泽:使环境变坏不假,问题是必须遏制变坏的势头。从发展看,资源短缺、环境恶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首要瓶颈。例如石油,我国从1993年开始就成为石油净进口国,近几年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处于40%以上。在这一点上,中国的资源远不如同为“金砖四国”的俄罗斯和巴西(大体与印度相仿)。再如温室气体排放,2005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约272亿吨,其中,中国排放60亿吨,约占20%。

  造成资源和环境的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除有阶段原因、结构原因、特别是传统观念原因外,不可否认也有产权制度方面的原因。按照涉及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产权方面的问题需要靠产权制度来解决。

   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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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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