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8日,哈尔滨物价局就水价拟上调33%举行听证会后,水价成本和涨价动因格外引人关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陆续接到“知情人”提供的线索,并就其中引起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存在幕后推手?
依据“知情人”提供的信息,近期,北控集团和清华同方水务正在就入股问题与哈尔滨供排水集团进行谈判。而两家企业入股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提出的前提条件是:年内上调供水价格,而且期待调整幅度较大。清华同方日前在香港发公告称其向哈尔滨水务增资6000万元,增资后占股约17.8%。而北控集团也表示,与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最终能否敲定合作,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哈尔滨水价能否上涨到理想的程度。据此,有人提出,财团入股逐利是此次哈尔滨水价上调的幕后推手。
哈尔滨供排水集团宣传部长吕国振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对此解释说,清华同方注资哈尔滨水务,实际上是给自己的子公司注资,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公司早已成立,它们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所说的注资并不是给哈供排水集团,也不是给哈水司。
在听证会召开前,本报记者就此次水价调整是否与北控、清华同方欲入股哈供排水集团有关,求证哈供排水集团供水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乔惠平,乔委婉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方便谈及此事。听证会后,本报记者再次求证乔惠平,他明确表示,财团入股与水价调整根本就是两回事儿,完全没有关系。
陈年账及附加费等是否计入成本
有“知情人”向本报记者列举了哈供排水集团其福利、工资、集团用度等与亏损企业不符,松花江污染产生的一次性陈账、企业借款利息费用也是反映的存疑重点。另外,民众质疑水价成本的计算方式,提出哈供排水集团的福利支出和陈年旧账是否计入成本让百姓买单?
哈尔滨市物价局副局长杨慧介绍,2008年9月,哈供排水集团提出调整水价申请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成本监审工作组于当月28日进入哈尔滨供排水集团,对其申报的城市供水成本资料进行了实地审核。
据该工作组人员介绍,在《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书》中,成本监审特别事项说明中表明了物价部门的态度。
《报告》中提到,经审核,哈尔滨供排水集团申报的职工人数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定员标准,申报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哈尔滨市上年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因此,对企业申报的职工人数给予确认,对超标准的工资及附加费用进行了相应的核减。物价部门对在建期间发生的利息进行了资本化,对完工后发生的利息计入了财务费用。对松花江污染产生的一次性费用,成本监审组认为,此项费用应由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或由地方政府补贴,不应由消费者买单,因此对申报的成本进行了全额核减。
哈供排水集团认为,今后几年,电价、热价、煤价、原材料价格及职工工资均存在上涨因素,申报成本中包括了预计的上涨金额,物价部门认为,上涨因素有的可以预见。
但吕国振认为,民众因为不知道有关情况,所以对供水成本产生了诸多疑问。
磨盘山工程增加供水成本
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成本调查队介绍,磨盘山供水工程的建设,使供水成本大幅增加。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磨盘山水源供水成本为3.75元/立方米,依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加上税金和净资产利润,再加上每立方米0.10元的水表改造资金,经测算,调整到位的磨盘山综合水价为4.47元/立方米。
综合考虑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拟采取市政供水企业内部挖潜消化成本、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等办法,降低居民供水价格的上涨幅度,出台了水价每立方米拟上涨0.6元,调整33%的方案。
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吴爱民处长认为,哈市目前水价偏高,供排水集团提到的成本增加,应该多在自身的管理上找原因。黑龙江省著名专栏作者孙剑认为,即便水企真的亏损,首要之策也该是改革自新。
孙剑认为,“水价的涨幅,应首先考虑民生,现在的水价已经不低,对于普通民众,尤其是低收入家庭来说,足以提醒他们节约用水,而一个富裕的家庭,是不会为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水费而刻意节约用水的。很难想像,当水价高到使浪费成性的高收入者都懂得节约用水的时候,那些低收入者将因此而陷入怎样的生存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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