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评价成品油税费改革 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现行价格机制
国家发改委昨发文评价成品油改革“成效卓著”,并透露将结合国内外市场形势,进一步完善现行价格机制,暗示成品油定价机制或再次调整。
本报记者昨天联系权威人士获悉,定价机制或许在时间上做一些调整,但大方向不会改变。
国家发改委昨天在文章中表示,成品油价格、燃油税和交通收费三项重大改革配套推出一年来,平稳实施,成效卓著。
前9月消费税增八成
发改委表示,一年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五升四降九次调整,基本理顺成品油价格,极大地调动了炼油企业的积极性,保障了成品油市场供应。在道路交通方面,目前已有13个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撤销1400多个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作为相配套的措施,今年1月1日起国家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8元和0.7元,使得国内消费税收入大幅增加。1~9月份,全国消费税收入3550亿元,同比增长79.1%。
调价周期有可能缩短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对成品油价格机制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并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现行价格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
广东油气商会专家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此举或许是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再次改革提前“吹风”。
本报记者联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权威人士了解到,新定价机制实施才一年,不会发生大的变动,但是“微调”是有可能的。
据悉,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的最大看点主要是“22天周期可能会缩短”,而更敏感的“锁定炼油企业利润”的相关规定可能不会在此次调整之内。 (徐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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