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北京居民用水实行新水价 教你算清过渡水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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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起北京居民用水实行新水价 教你算清过渡水费
2009年12月22日 15:15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上午10点半,市自来水集团出台居民用水水价调整后新的计费办法。以今日为划分点,根据调价前后用水天数进行分段计费,完成新旧水价过渡。

  昨天,市发改委下发了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自今天起,对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自来水费价格不变。

  市自来水集团第一时间完成新旧水价计费过渡方案,以今天为划分点,将根据调价前后用水天数进行分段计费,完成新旧水价过渡期。

  市自来水集团提醒市民:使用IC卡水表的居民用水户,凡2009年12月22日(含)后购水的,执行新价格。

  居民对分段计费方法如有疑问,可拨打市自来水集团客服热线96116,或自来水集团各营销分公司服务热线(具体见水费缴费通知单背面)。

  过渡水价计算方法

  按查表周期计算出日平均水量,再计算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调价日前费用+调价日后费用

  调价日前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旧水价×日平均水量×本周期调价日(含)前天数

  调价日后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新水价×(本周期用水量-旧价用水量)

  日平均水量=本周期用水量÷本查表周期实际天数

  具体算账

  某户居民上个查表日为2009年12月1日,下个查表日为2010年2月1日(居民入户查表一般为两个月一查),以本查表周期天数为62天,本查表周期所得实际用水量为31吨为例。

  日均用水量=31吨÷62天=0.5吨;其中旧价用水量为22天×0.5吨=11吨

  调价日前费用

  水资源费=1.1元×0.5吨×22天=12.1元污水处理费=0.9元×0.5吨×22天=9.9元

  调价日后费用

  水资源费=1.26×(31吨-11吨)=25.2元污水处理费=1.04×(31吨-11吨)=20.8元

  自来水费价格不变

  1.7×31天=52.7元

  过渡期水价实际费用包括三部分之和共120.7元水资源费=12.1元+25.2元=37.3元

  污水处理费=9.9元+20.8元=30.7元

  自来水费价格=52.7元 (记者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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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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