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物价局拟定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方案,市统计局调研员唐丽在日前召开的听证会上详细分析了此次调价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唐丽作为政府部门代表说,我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包括水资源费0.4元、污水处理费0.7元、基本水价1.85元。此次听证拟上调的是污水处理费,拟由每立方米0.7元调至0.9元,这样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由每立方米2.95元调整到3.15元。
根据我市城市住房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消费自来水2立方米,月支出自来水费占消费支出的0.4%,水价上调将使月人均多支出0.4元。其中高收入居民家庭月人均消费自来水2.22立方米,月支出自来水费占消费支出的0.32%,水价上调使其月人均多支出0.44元;低收入居民家庭月人均消费自来水1.44立方米,月支出自来水费占消费支出的0.61%,水价上调使其月人均多支出0.29元。按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用水量约8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多支出1.6元。唐丽代表统计部门同时提出,考虑到水价上调后,相关的食品加工、工业品加工等企业由于用水成本上升可能提高其产品价格,建议给予低收入居民家庭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或者在2010年度适当上调城市低保标准。(记者 牟明善 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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