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会诊”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 ,用规划领引城市发展方式转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在京召开《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会议。
受三部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汇总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十二五”规划。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相关人士介绍,两项规划已经纳入《“十二五”期间报国务院审批的专项规划整体预案》,将于明年报送国务院审批。
日前,本报记者致电参加规划编制和调研工作的专家,专家表示正在广东、山西、贵州、安徽等省份开展专题调研,目前污水和垃圾初稿编写工作正在展开。
重视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
据中咨公司污水全国规划编制项目负责人介绍,“十一五”规划中有关城镇污水处理的相关目标已经实现。即使不考虑在建项目至2010年底(即“十一五”末)的完成情况,目前全国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已超过规划目标值。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城市污水处理负荷率已基本达到规划目标要求,预计城镇污水实际处理量将会超过规划目标值。
同时这位负责人也指出,在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管网配套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施的负荷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污泥处置问题等。
分析认为,“十二五”期间县城污水排放量仍将保持增长的态势。而我国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于城市滞后,基础较为薄弱,结合住建部相关数据预测,通过“十二五”的建设,可以基本满足县城污水处理的要求。应从总体上合理控制我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增长速度,并强调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的平衡发展。另一方面,在污水处理能力得到不断提高的同时,应在“十二五”期间更加重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据垃圾处理规划编制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目标提出,要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延伸城乡环境卫生服务覆盖范围、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和减量化。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方面,重点任务是要延伸环境卫生服务覆盖范围,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节省土地资源。通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废品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与余热利用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和填埋污染。
同时,选择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城市和村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象可选择家庭有害垃圾、家庭厨余垃圾、灰土。加强有机垃圾管理。积极开展不同类型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推进有机垃圾堆肥处理与厌氧消化处理的发展。
代表意见:加强规划的衔接工作
经过讨论,参会代表充分肯定了规划编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配合,扎实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地编制出高质量的规划。
部分参会代表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在编制过程中应加强规划的衔接工作,包括已有规划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衔接,相关领域规划之间的衔接,国家规划编制与地方规划的衔接等。
有代表认为,“十一五”重在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十二五”期间考虑的因素可能与“十一五”有很大变化。从高度上说,节能环保与“十二五”主线直接相关,是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要求。从广度上来讲,五年规划应覆盖领域内主要的内容。“十一五”期间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垃圾设施建不下去,跟土地政策有关,另外还有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等问题。从深度上说,要讲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本报记者 张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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