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意造假还是统计疏忽?环保部的介入使中石化环评事件再起波澜
年终将至,中石化的环评事件仍然余波不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28.SH,下称中石化)今年计划以可转债方式再融资230亿元。环保部对中石化的上市环保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后,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环保组织发现了环评核查报告中多条记录与事实不符。而在核查范围外之外,中石化还有11家下属企业存在环保违规问题。环保组织就环保的情况上书环保部,建议“慎重考虑中石化的再融资环保核查”。
11月中旬,中石化做出澄清,对外宣称是环保组织掌握的数据有误,环保违规并不存在。
记者获知环保部已明确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目前还不清楚环保部的核查结果。我们希望不会影响到公司的再融资申请,但现在还不好说。”中石化集团办公厅一位负责人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
“公车上书”
10月18日,环保部官方网站推出了一份对中石化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信息。在附件中,挂出了一份328页的核查报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总报告》,下称《报告》),详细列出了核查期内中石化下属109家生产企业的环保情况。
本次环评公示为中石化上市再融资的必经的步骤之一。中石化计划,以发行可转债方式再融资至多230亿人民币。所融资金将投往武汉80万吨/年乙烯项目、安庆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等五个项目。
依照相关工作程序,中石化向环保部做出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涉及核查企业所在省市的环保部门向环保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如果不出意外,中石化的再融资进程将按部就班地推进,但环保组织的介入却使再融资之路横生枝节。
10月27日,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等三家环保组织联名上书国家环保部,指称中石化的环保核查报告中存在多处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陈述。此外,环保组织还指出核查范围之外有11家下属企业存在环保违规记录。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取的环保组织上书材料显示,环保组织称“发现了44条与报告略有出入的记录。”
例如《报告》181~188页核查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列表中,中石化标示济南分公司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保组织却指出:根据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的《济南环境情况通报第5期》,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在2009年8月份存在COD(化学需氧量)超标的情况,与《报告》情况有异。
此外,环保组织在建议书中指出:“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中国石化集团的下属企业,也存在着诸多环境违规记录在核查范围外的企业。”包括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工厂、中国石化集团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等11家企业。
“根据‘绿色证券’的要求,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上市融资应该受到限制。中石化超标排放等违规问题还没完全解决,这不符合上市融资的相关要求。据此我们提出建议,要求环保部慎重考虑中石化的再融资环保核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说。
2003年6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曾专门印发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要求对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的申请上市、再融资企业重点进行环保核查,核查结果报送证监会作为是否放行的依据之一。
中石化作为再融资企业,环保核查不仅包括“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污标准”、“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等8条新上市企业要求,还包括“募集资金投向不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等三条再融资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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