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开始实施的《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对水、电、燃气、粮食、公共交通、教育、医疗、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川省政府网站昨日公布了《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列举了十一项重大调整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其中包括:涉及职工分流或职工利益变动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组、上市、拆迁等事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重大调整改革事项。
还有,涉及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促进就业政策等重大调整;社会救助政策重大调整等;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重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中的拆迁补偿、居民安置等政策重大调整,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管理等政策重大调整;水、电、燃气、粮食、公共交通、教育、医疗、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
另外,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农民土地征收征用、拆迁、补偿、安置和移民安置等方面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恶化或加大污染物排放的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方案;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方案;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置;洪水、干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后的重要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李秀中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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