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资源大省山西,公路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途径,也是蒙陕两省区煤炭外运的必经通道。作为维护山西地方煤炭产运销秩序的窗口,遍布在山西公路网上、隶属该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286个煤焦销售营业站点和51个出省煤焦管理站,担起了政府赋予的对运煤车辆进行煤炭税费查验补征的行政职能。
由于偷逃税费所能带来的巨额利益,多年来,公路站点一直是煤焦领域腐败问题的易发、多发和复发地带。山西自2008年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以来,摸索出一套权力分离制衡的方法,遏制煤炭税费征缴中的“跑冒滴漏”。
自由裁量权大、面临社会诱惑大、管理难度大
公路站点形成黑色利益链
山西煤销集团纪委书记张泽田介绍,这些公路站点处在各种利益交汇的最前沿,具有自由裁量权大、面临社会诱惑大、管理难度大等特性。此外,据统计,山西全省现共有4类51种煤炭销售票据,名目繁多且使用混乱。
由于上述原因,一方面部分货主司机受利益驱动,想方设法打通公路站点的薄弱环节,使出非法倒卖、异地使用和伪造票据、伪装车辆、绕站拉运等各种偷逃税费招数;另一方面,有的公路站点工作人员“收黑(钱)放黑(车)”现象突出,形成了一条巨大的黑色利益链条。
据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工作人员透露,运城市茅津渡煤焦管理站站长2005年至2007年自行购买使用违规票据,非法收取煤焦专项基金1.18亿元并予以隐瞒、截留,中饱私囊;大同市许堡煤焦管理站10个月中就放走了2457辆拉山西煤却持伪造过境票据出省的货车,每辆少交4000多元税费,总计偷逃税款982万多元。
如何有效遏制“收黑放黑”等顽症?多年来山西煤销系统一直在进行各种尝试,但在煤炭公路运销中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面前,常规的监管手段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如何从体制机制上寻求治本之策?今年4月,山西省纪委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煤销系统总结推行了权力分离的管理模式。
经营开票权、管理验票权、监督稽查权相互分离
权力分离杜绝一人说了算
山西煤销集团公路事业部贾跃鸣介绍,以前经营开票权、管理验票权、监督稽查权全部集中在公路站点,站长“一嗓子喊到底”,大事小情一人说了算。现在的权力分离,简言之就是经营开票权、管理验票权、监督稽查权相互分离,公路站点只负责经营开票,验票、稽查由其他两个部门负责,三部门相互制衡。
权力分离2008年最先在晋城市泽州县煤销公司尝试。煤销公司将所属的公路站点的原有职能划分为开票权、验票权、稽查权,分属三条互不交叉的管理渠道,由主管公路运销、业绩考核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三名领导分别负责,形成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的格局:
开票权仍属管理站,站点主要负责煤炭市场化经营业务,对辖区煤炭资源的采购和销售,进行登记数量、上磅计量,然后开具票据;
验票权交由驻站工作组,负责对所有过站运煤车辆逐车验票,查验实际运输的煤炭品种、吨位与所开具票据是否相符,登记车流量。驻站工作组履职不受公路站点的约束管理,也不参与站点的经营业务。并且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灵活机动的驻站方式,及时进驻,随时撤离;
监督稽查权则由专门的稽查队行使,对公路站点和驻站工作组人员、违规和可疑车辆以及绕站小路开展多角度的日常和专项稽查。以吕梁市为例,由纪委牵头组建稽查队,加强税费的流通稽查。
三个岗位分离后,煤销系统又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等多项规章来规范机制运行。据泽州县煤销公司介绍,权力分离试行两年来,稽查队累计查处违规车辆537部,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48人。
运行上规范行为、监督上强化制衡,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避免车户拉关系逃税费
山西省纪委煤焦办工作人员表示,权力分离在体制上分解了权力,在运行上规范了行为,在监督上强化了制衡,有效避免了车户拉关系、找门子、逃税费的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了公路站点“收黑放黑”现象。
权力分离不仅直接遏制了腐败现象、堵住了国家税收流失漏洞,也使公路站点有更充足的精力投入到煤炭市场化经营,山西全省煤炭运销的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山西煤销集团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份,共完成公路运量1.23亿吨,同比增长65%;主营收入368亿元,同比增长102%;吨煤平均售价同比增加133元。
现在,山西全省286个煤炭公路站点和51个出省管理站中,已有197个营业站、44个出省站实行了权力分离。随着冬季用煤高峰期到来,山西煤炭产量持续增加,接近历史高点。面对持续紧张的公路煤炭资源,权力分离机制将在维护煤炭运销秩序和严堵税费流失漏洞的过程中,承受更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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