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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兼并主体不应有“国有”“民营”之分(3)

2010年11月17日 07:53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推动重组要坚持市场化手段

  中国能源报:山西省内煤企兼并重组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王宏英:目前没有太多新情况,只不过是工作内容有些新的变化,目前已由过去的草签协议、变更企业名称、进行补偿评价等纸面上的工作阶段,进入到实质性的接收接管阶段,而且总体进展比较顺利,现在全省煤矿接管率已经达到90%以上。

  当前山西省正在进行煤企兼并重组接收接管阶段工作,并将于今年年底结束,目前各项工作进展也很不错。根据工作目标,全省要实现煤企主体接管率、进驻率、企业名称变更率、采矿权证变更率、兼并重组草签协议达到90%以上。此外,因为煤企兼并重组计划退出的民营煤老板,如果认为补偿周期太长的话,可自愿将应补偿金额入股新成立的煤矿企业。

  中国能源报:目前山西省内兼并重组工作,有哪些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尚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王宏英: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还在进行中,国务院最近所转发国家发改委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就是经验,因为《通知》中所支持和鼓励的工作模式,不能不说是在借鉴山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如其中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就是直接借鉴了山西经验。

  山西省在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上的经验固然值得推广,但也有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也需要其他省份在将来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过程中加以注意。

  首先,在煤企兼并重组政策出台前应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不能过于简单的处理太复杂的问题,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其次,对于涉及产权的问题应拿出具体的政策措施,因为这牵涉到各方利益,轻视不得;最后,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要坚持市场化手段,建立矿权的二级交易市场,并让企业在这个市场中自主交易。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制定好“游戏规则”,然后让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去开展实施。本报记者 李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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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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