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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能源汽车充电不收服务费

2010年11月12日 11:5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市政府与广东电网合作建设汽车充电设施,南方电网表示: 新能源汽车充电不收服务费

  昨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电网公司在五洲宾馆隆重举行《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贺锡强见证了双方签约,深圳市副市长唐杰,广东电网公司党委书记廖建华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深圳市政府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深圳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中,统筹安排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和供电线路走廊,保证充电设施的合理分布。同时对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积极予以保障,政府各相关部门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报批开通绿色通道,对充电设施建设积极给予协调。

  广东电网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督促并支持深圳供电局优先安排资金和计划,按照技术标准,加快住宅区、社会停车场、办公场所充电设施及其配套电网工程的建设。为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深圳市政府与广东电网公司还联合成立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签约仪式前,许勤会见了贺锡强一行。许勤表示,与广东电网公司签订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深圳继世界电动汽车博览会之后,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上的又一件大事。本次签约可谓“强强联合”,双方的战略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联手把深圳打造为一个更加清洁的宜居城市,在新能源产业上打开新的合作,形成双赢格局。

  贺锡强表示,南方电网公司将全力支持深圳新能源汽车发展,并强调贯彻执行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政策,不在充电电价上另外附加充电服务费,以配合深圳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计划,全力支持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记者了解到,深圳规划,到2012年,深圳将建设多元化、网络化充电桩22200个,力争充电设施网络密度突破深圳市现有加油站密度的50%,满足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需要。到2012年年底,深圳将实现住宅区停车场5%,社会公共停车场10%的车位配置充电桩的目标。据悉,目前已经选定第一批14个小区作为示范建设区,近期可施工铺设850个充电桩,年底充电桩建设将覆盖至全市28个住宅区,30个政府物业和社会停车场,共安装6900个充电桩。(记者/刘丽通讯员/高泓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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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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