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0年4月,乌克兰国家能源监控委员会提出提高居民用电价格的草案,将按居民需求制定额度分段逐步提高电价,即每月超过额度后的用电分为两档,并累计递增。就此,乌国家能源监控委员会价格政策局副局长卡伊达什说,每月每户150度电为基本标准,每度电价为24戈比(含增值税在内),超过额度部分为二档累进价。超过部分的第一档内提价5戈比,超过部分的第二档内则为8戈比。据统计,75%的3至4口人的家庭月使用电量不足150度,超过基本标准的仅会涉及25%的家庭。现国家从电的生产到运输和供应全过程的补贴为27%。实际居民用电的每度成本为84戈比。
2010年3月,世界银行建议乌应一步到位地提高电价,且应有一定涨幅,否则没有任何意义,对乌经济也不会有任何缓解。在今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乌贷款的条件中,也有大幅削减社会开支这一项。“贷款是刺激经济而不是福利”,乌电能专家尤·博奇卡廖夫说。从1999年到2008年,乌电价上涨了88%,而天然气则上涨了418%。巨额的能源补贴,也令乌政府不堪重负——2009年国家预算社会开支167亿格里夫纳中,有146亿为居民补贴。从2006年起至今,电价一直是24戈比一度,而这仅为成本的30%。
正因为此,今年的这个方案修正了2009年3月的方案,以前的方案规定一个住户基本标准为400度,超出部分提高电价三倍多,从原来的24戈比提高到77戈比,但那些超过三个孩子的多子女家庭,有收养子女的家庭,有电表计量的电气化住宅,采用电炉厨房或以电源作为唯一取暖方式的家庭,则不在此列。据国家能源监控委员会统计,目前全国每月用电超过400度的居民用户约有60万户,约占全国居民总数的3%,而其用电量则占全国居民用电的16%,约46亿度。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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