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结果是,61%的被调查者支持阶梯电价。与之相对应,几家商业网站与人民网给出的调查结果却显示,大部分人并不支持阶梯电价。
与很多对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存有疑问的人不同,笔者以为,这个数据是可信的。
谈起阶梯电价,笔者身边的不少人都承认,相对目前的固定电价而言,这种电价计量方式更为先进。阶梯电价能够鼓励居民合理用电,对可持续发展显然是有利的。在西方发达国家,阶梯电价也早已成为常态。
问题的关键是,在61%支持阶梯电价的人群中,仍然有不少人对目前的两套阶梯电价方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改进意见。
比如,阶梯电价能否根据季节作出相应调整。笔者得到的信息是,欧美发达国家,电价在夏季与冬季有不同的阶梯标准,夏季用电量大,开始提高单价的增费线就卡得高一点,冬天,居民用电相对较少,增费线则相应下降一些。
又比如,国家发改委把阶梯电价的阶梯如何划分的权限下放给了各地政府。发改委靠什么来保证各地政府制定的阶梯标准能够把地区和城乡差异考虑在内。在中国,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恐怕是短期内绕不过去的话题,不考虑“差异”,又谈何公平?以笔者为例,笔者居住在长三角地区,家用电器十分普及。每到冬天,长三角阴冷的天气就迫使居民不得不使用空调和电暖器取暖,与冬天供暖的北方相比,长三角的用电量显然集体基数更高一些。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合理考虑地区差异,那么,一向以精明著称的长三角人恐怕也只能做一次“冤大头”。
再比如说,大家最关注的用电量核算是“点人头”还是“点门牌”的问题。发改委的说法是,尽管“点门牌”在公平性上可能比“点人头”要稍逊色些,但“点人头”的方式成本高,且不易操作。笔者理解发改委“不易操作”的提法,但不能理解所谓“成本高”的提法。“公平”与“成本”谁为先?在发改委选择“点门牌”作为核算电价的方式前,笔者几乎从没怀疑过这个问题的答案。
生活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笔者是支持阶梯电价的。而且,偶尔想到自己可能比中国大多数人消耗了更多的不可再生能源,笔者的内心还会泛起一丝羞愧。虽然多缴点电费不能彻底改变大城市人耗能高的现状,但至少,这是一块有点补偿作用的“遮羞布”。
然而,问题是,如果这块“遮羞布”是一块先天就“千疮百孔”的布,那么,即使笔者感情上再支持它,恐怕也不愿把它披在自己身上。
61%的人支持阶梯电价是可信的。61%的人无条件支持阶梯电价恐怕就有粉饰太平的嫌疑了。一份还不完善的阶梯电价方案就得到61%的受调查者的支持,至少证明,大多数人是宽容的。而我们的政府,至少应该对得起这份宽容。(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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