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实施阶梯电价“全民受益”(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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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实施阶梯电价“全民受益”(2)

2010年10月22日 10:51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首档电量标准并非全国一刀切

  很多人提出,按照目前的两个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都有些偏低,建议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按目前方案,是以覆盖70%-80%的居民家庭为标准确定第一档电量。以全国平均为例,覆盖70%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110度,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需要强调的是,许多人以为,此次阶梯电价方案是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档,因此觉得第一档电量偏低,这是个误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所有不同。比如,同样70%的覆盖率,全国平均是110度,但浙江可能是130度。

  电价调整每个人都是受益者

  有人认为,实施阶梯电价后,电力部门是唯一的受益者。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并不赞同这个观点,他说,实施阶梯电价的出发点是促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每个人都将是阶梯电价制度的受益者。

  具体到经济利益的调整,由于此次阶梯电价主要着力于建立机制,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而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主要用于补偿电力企业脱硫成本;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后,将规定电网企业不得再向居民收取电表改造费,支出的成本由电网企业承担;三是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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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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