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企业将掀“圈地”潮
对于整合主体,《意见》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
耿珍认为,随着煤炭价格不断上涨,下游企业成本压力明显加大,特别是电力、化工、冶金等煤炭需求较大的企业,进入上游意愿强烈。目前已有部分电力公司和中铝实施跨行业兼并的案例,随着《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多行业进军上游“圈地”的竞争即将展开。
民企难成兼并主体
虽然《意见》明确表示支持民营企业成为兼并主体,但业内人士对此并不看好。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表示,“十一五”初期,以山西为代表的煤炭行业重组主要是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全面整合小煤矿,“在整个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过程中,中小民营企业始终处于被整合的地位”。
宋智晨表示,煤炭企业整合需要大量资金,民营煤炭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无法站到兼并重组的台前,而大型国有煤炭企业资本实力雄厚,成为整合主体也是顺理成章。但他同时表示,民营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的可能性并非完全没有,民企可以通过联合的方式获取主动性,“这也需要获得政策上的支持与政府的适当引导”。商报记者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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