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国务院批准并于昨日正式公布。《意见》明确,通过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并提出“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鼓励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
此前,山西等省份推动的煤炭行业兼并重组引发了各界关注。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意见》出台,以“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为标志的第二轮煤炭整合正式启动,随着相关细则出台,由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央企领军的兼并战也将展开。
第二轮整合剑指地方保护
虽然第二轮煤炭整合大幕正式拉开,但整合主题已不新鲜。2008年,全国部分煤炭产区就收到了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构想首次公布。在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国家能源局官员也多次表示“深入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意见》明确指出,支持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矿格局,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以前省内重组,基本上是大矿吃掉小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一位人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第一轮重组,剩下的都是一些规模较大的煤炭企业或者整合主体,国家今后出台的政策,应该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推动真正意义上的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
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耿珍认为,目前我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趋势显现,整合有利于压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形成一批强势企业有助于增强我国煤炭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也有利于民族企业海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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