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从江西省工信委了解到:全省工业经济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今年1至9月,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200亿,同比增长22.5%,但同期能源消费量为3065万吨标准煤,同比只增长13.9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2%,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将同比下降8%以上。我省“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节能约束性目标任务可望如期完成。
“十一五”以来,我省工业节能多措并举,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技改,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强化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执法监督,使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十一五”前四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从2005年的3.1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09年的1.67吨标准煤/万元,工业节能量累计超过78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硫12.8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22.6万吨。
——加强政策引导。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工业节能实施方案》等政策,省工信委出台了《江西省2008-2010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江西省“十一五”期间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有效地引导了全省工业节能工作。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近日又出台《江西省工业节能调控方案》,采取一系列“保优限劣”措施,实现既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又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千家节能行动企业和百家重点耗能企业,与企业签订了“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企业能耗数据进行调度、统计和分析,每年进行节能目标考核。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能效对标活动和节能自愿协议行动,督促企业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规划和开展能源审计。
——支持节能技改项目建设。抓住“十一五”国家加大节能投入的有利时机,累计争取国家财政资金20多亿元,安排省级节能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了一大批重大节能技改项目建设,带动企业投资超过200亿元。
——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在重点行业大力推广应用纯低温余热发电、TRT发电、电机变频等节能新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水泥行业余热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85兆瓦,每年可利用余热发电14亿千瓦时;全省钢铁行业每年自发电量可超过15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比例20%以上。
——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十一五”期间,我省先后组建了节能监察总队和11个设区市节能监察中心,出台了《江西省节能监察办法》,全省节能监察网络初步形成,执法范围逐步扩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前四年,全省累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75万吨、水泥750万吨、焦炭130万吨、造纸21万吨,关闭小火电机组170万千瓦。今年,工信部下达给我省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也已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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