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议采用季节性阶梯电价
方案已经递交国家发改委,居民用电价格或明年上半年调整
据潇湘晨报10月13日报道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对于居民用电价格调整,湖南省物价局建议施行季节性的阶梯电价,相关方案已经递交国家发改委,居民用电价格调整明年上半年之前将实施。
本报记者戴丹 长沙报道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推行居民“阶梯式累进电价”,并设计了两套方案、三档定价。这标志着争议了将近一年的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终于要尘埃落定。
《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千瓦时)或80%(每月140千瓦时)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千瓦时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千瓦时)或95%(每月270千瓦时)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月210千瓦时以上或270千瓦时以上),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0.2元。
居民阶梯电价调整征求意见方案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基本原则是用电少的少负担,用电多的多负担。两套方案的第一档电量分别为110度和14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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